湘潭县建制村将合并调整为355个以内

22.02.2016  22:11

      近日,湘潭县召开建制村合并调整业务培训会,县政府办、民政局负责人及各乡镇主管领导、民社办主任、业务指导员参加会议。

    当前,我县建制村数量多、规模小,资源分散、管理效率底、行政成本高,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部分建制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经济实力弱,一定程度影响了服务作用的发挥。合理调整建制村管辖范围,适度扩大规模,促进其布局由“量多面散”向“优化集中”转变,有利于促进农村集聚集约发展,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根据省、市要求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决定,我县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要在3月31日前全面完成。

    会上,县民政局负责人就建制村合并调整工作的有关法律和政策依据、基本原则、调整目标、方法步骤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培训说明。

    “建制村合并调整改革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基层服务效能的有力举措。”会议要求,要高度统一思想,正确对待调整改革;要明确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改革进程;要把握好行政推动与发动群众、依法办事与尊重民意、加快进度与保证质量等关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认真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改革纪律,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我县农村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此次1000人以下的建制村都必须进行合并,基层党组织涣散及经济 实力弱、长期无集体收入来源的建制村原则上要合并。合并后各乡镇建制村平均人口要达到2700人以上,乡镇政府驻地所在村及其他中心村、经济强村的规模可适当扩大,合并调整后建制村总数控制在355个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