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一小学生交学费 “多”出100多元书杂费 没有收据

26.02.2016  20:36

    原标题:湘潭县:小学生交学费 “多”出100多元书杂费?  

  湘潭在线2月26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谷桔)“我孩子的学杂费比教育部门公布的多一些,听说是‘书杂费’,到底是怎么回事?” 2月24日,湘潭晚报新闻热线先后接到两位家长来电,他们有着同样的疑惑。

  刘先生家住湘潭县谭家山镇安置小区,他儿子今年上小学四年级。“所交的费用中有100多元说是用来买书的,按道理应该有收据,但我没看到,只是叫我们家长签了个字。”

  无独有偶,家住湘潭县排头乡严塘村的另一位刘先生也有同样的疑惑。儿子报到当天,他就把费用给交齐了,其中有一项是“书杂费”,费用为120元。“收钱的不是老师,是学校以外的人。”刘先生说,交钱时并没有收据,目前他们还没拿到相关书本。

  两位家长提到的这100多元,究竟是什么费用?

  经多方求证,这100多元书籍系由湘潭县新华书店校园服务点开展 “送书下乡、流动售书”的活动中提供的学习资料。

  湘潭县新华书店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响应国家“倡导全民阅读”号召,同时鉴于湘潭县广大学校分布在农村,购书极为不便,且市场上充斥着粗制滥造的盗版伪劣书籍。新华书店自2014年开始,启动校园书店建设和校园服务点的设立,精选了一批适用的学习资料及优秀的课外书籍,依托校园服务点不定期开展 “送书下乡、流动售书”的活动。学生及家长根据实际需求,自愿订购,新华书店开具订单收据交学生及家长留存,所订书籍会尽快送到学生手中。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活动中,可能由于开学时学生及家长人数较多,他们没有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流程出现了纰漏,请学生和家长谅解。同时,他们将马上着手后续跟踪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