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细则有望年底前出台

24.11.2015  10:48

 将支持全国异地缴存职工在湘潭购房

  湘潭在线12月24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符瑶)11月23日,我们从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中心正在抓紧出台相关业务细则,有望在年底前出台政策,支持全国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的购房需求。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积金缴存人要到异地贷款买房的,只要向购房所在地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即可。购房所在地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办理贷款。贷款金额和期限根据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政策确定。

  《通知》还规定,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贷款城市与缴存城市的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全国异地贷款业务的推行,一方面将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起到积极的刺激和拉动作用,另一方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购房者的房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