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一男子做假奖券兑槟榔诈骗8.8万 获刑半年

13.01.2016  11:52

    原标题:湘潭一男子做假奖券兑槟榔获刑半年

  本报1月12日讯 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许某雇了几名大学生利用假兑奖券兑换槟榔,再将槟榔卖出去牟利。许某被岳塘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5 年1月,许某因做生意亏本,看到槟榔可以兑奖,想出了歪招:自己印奖券,再把兑来的槟榔卖出去。说干就干,他花了4000元,在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附近通 过制假证的人制作了一批假胖哥纯香坊槟榔兑奖券。问题来了,他一个人怎么去兑换这么多奖券呢?于是他花钱请了几个兼职的大学生,让他们把假胖哥槟榔兑奖券 在湘潭市区各个小商店兑换成胖哥槟榔,许某再把槟榔卖出去。

  2015年3月29日,一天之内,许某雇佣大学生胡某用假兑奖券兑换胖哥槟榔52包。次日,许某继续雇佣两名大学生利用兑奖券兑换胖哥槟榔时被识破,许某在给两名大学生送假奖券时被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在许某家中查获假胖哥槟榔兑奖券11060张。

  经鉴定,胖哥纯香坊槟榔每包价值8元。许某被扣押的假胖哥槟榔兑奖券拟兑换的槟榔价值88480元。

  法 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的,伪造假奖券,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许某在诈骗过程中由于意志外原因未能得 逞,系诈骗未遂,且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 决。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