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岸边发现十多头死猪 城管打捞进行消毒深埋

08.12.2015  14:23

  (原标题:湘江岸边发现十多头死猪)

  12月6日,有长沙市民在湘雅路附近的湘江边散步时发现,在一段长达十多米的垃圾带中,漂浮了十几头死猪。市民将情况反映给长沙市城管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打捞处理。

  “最近总是下雨,湘江水位上升,很多上游的垃圾都漂到下游,这些死猪很可能是上游养殖场扔到河里漂下来的。”市民周先生说,附近居民都很担心死猪携带的病菌会影响湘江水质。

  市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打捞人员在举报地点发现了十多头死猪,经过3小时打捞后清理完毕。“打捞上岸后,工作人员对死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在湘江沿岸挖了几个三米深的掩埋坑,在填埋之前还对死猪进行了消毒作业,“消毒粉的浓度非常高,一袋消毒粉平时可以兑一吨的水,现在向坑里抛撒了两箱。”负责打捞的智城打捞队队长王德坤说,“深埋、消毒都是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

  长沙市城管局表示,将与环保部门密切注意湘江水质,对上游源头进行追查。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违规弃置家畜尸体的,处每头(只)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最高罚款不超过3000元。记者陈露菡

  最新政策

  水域发现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清理

  本报长沙讯 12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各级政府对本地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在江河、湖泊和大中型水库等水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水行政等部门收集清理;在乡村或城市非公共区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发现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收集清理;在城市公共区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发现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清理。

  同时,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大型养殖场、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要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自主处理。

  《意见》明确,生猪调出大县、其他畜禽养殖大县原则上以县为单位,建立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每个中心配套建设收集点,配备冷库、运输车、运输袋等设施设备,2017年底完成建设任务。农村散养户的病死畜禽,采用“定点收集、统一暂存、集中处理”的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潇湘晨报 记者 梁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