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养殖污染防治推广“衡阳经验”

21.11.2014  12:57

  今年以来,衡阳市坚守环境保护的底线,把湘江干流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省政府“一号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纳入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日程。近日,全省湘江干流禁养区规模养殖退出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副省长张硕辅对我市湘江干流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号召其它市学习衡阳经验,坚决按时完成规模养殖退出工作。

  湘江流经衡阳境内全长266公里,沿线有祁东县、常宁市、衡南县、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等9个县(市)区,和白沙工业园、松木经济开发区等2个工业园区。沿江两岸养殖场密布,大量的粪尿、污水、臭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有的甚至直排湘江,严重影响了湘江水源水质。省政府实施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一号重点工程”, 将湘江干流及城区蒸水河段两岸500米范围内生猪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工作作为中心任务,全方位推进湘江流域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元月,衡阳市政府召开了湘江保护与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后,相继出台了《衡阳市湘江保护与治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衡阳市关于城区及旅游风景区畜禽规模养殖区域划定的通告》和《衡阳市湘江两岸及蒸水河城区段500米范围内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实施方案》。随后,市政府又先后5次召开调度会,并于8月在衡东县召开现场会,以典型引路,号召各地用一年的时间全面完成省里考核的两年任务。在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各县(市)区政府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在省补偿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从地方财政中挤出资金保障拆迁工作的需要。全市形成了你追我赶,不甘落后,全面加速推进的良好势头。

  同时,衡阳市政府出台关于养殖区域划定的通告后,各县(市)区相继制定了辖区内养殖业区域发展规划,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了对关停拆迁养殖场的实地测量等数据固定工作,制订出台了关停搬迁实施方案。市畜牧部门按照各地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养殖场关停拆迁和验收补偿工作,并把现场面积测量表、技术服务合同、拆迁协议、禁养承诺书、拆迁前后照片、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等全部入档,做到让养殖户在拆迁后有据可查。

  目前,衡阳市湘江养殖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进展位居全省前列。 截至10月底,全市已拆迁湘江两岸规模养殖场609户、栏舍25万平方米,完成总任务的74%。其中省定任务398户已拆迁361户,完成90.7%,有望在11月底完成全部任务。衡东县、衡山县、祁东县、衡阳县、雁峰区、蒸湘区、松木经济开发区已率先完成了省、市两级的考核任务,其它县(市)区完成任务都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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