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以湘江保护与治理为突破口 构建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

29.08.2016  23:40

  (大美湘江。图/毛尚文)

  2013年,杜家毫履新湖南以后,湘江保护与治理成为湖南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并明确实行严格的一把手终身追责制。

  无论是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气魄关停湘江沿线数百家企业,还是持续投入数百亿用于水质和环境治理;无论是将湘江治理列入“一把手工程”,还是实行“一票否决”和“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等,都体现出湖南省委、省政府敢于啃硬骨头的极大魄力和担当精神。

  “行百里路半九十,湘江保护与治理一直在路上,决不能有任何松劲麻痹的情绪。”8月24日的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杜家毫说。会议全面研究部署了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从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堵源头,到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治”“调”并举,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治水理念升级:以湘江保护和治理为突破口,带动“一湖四水”和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保护与治理。

   “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

  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强调,全省上下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境界,以久久为功的决心和信心,坚持不懈地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争取干一件、成一件,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事实上湘江治理这些年一直是省政府工作重点。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2016年初,湖南“两会”上,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启动湘江保护与治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报告提出,今年的主要着力点是,深入推进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以及邵阳龙须塘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和建设;启动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十大重点工程”前期工作;抓好四水流域整治与河道保洁;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等。

  2016年4月,省政府出台《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治”与“调”并举的原则,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

   湘江保护实行“终身追责制”

  湘江的重金属污染曾引起舆论关注。2013年8月,湖南就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启动实施了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计划用九年时间堵住污染源头。

  同时,湖南还规定,沿江各地政府要由“一把手”负总责,实行“一票否决”,并从湘江率先探索实行“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制。湘江保护“终身追责制”如同一个紧箍咒。

  很快,一年过去了。2014年9月26日,杜家毫主持召开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公布了“一号重点工程”年度成绩单:湘江流域8市共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60万人,完成造林面积224万亩,完成矿山复绿项目26个,新增乡镇污水处理能力1.35万吨/天……会议只是简单肯定了一下成绩。会议指出,要清醒看到,湘江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保护与治理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许多问题和困难牵一发而动全身,容不得丝毫懈怠和放松。

   治理“一湖四水”实现水质同步提升

  2015年9月,杜家毫先后深入湘潭竹埠港、郴州三十六湾、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等五大重点污染整治区域,专题调研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推进情况,督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今年4月、8月,他多次乘船逐一调研“一湖四水”保护与治理工作。

  一次次亲眼见证湘江的水更清、两岸的风景更美后,杜家毫希望把湘江治理保护的经验用到湖南的山山水水上。

  8月2日至3日,杜家毫来到常德市、怀化市,乘船深入澧水下游、沅水中游航道实地考察,再次围绕“一湖四水”保护与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8月24日的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了升级版的”治水”理念:以湘江保护和治理为突破口,将洞庭湖和资水、沅水、澧水的保护和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湘江治理推动“一湖四水”治理,以“一湖四水”治理巩固湘江治理,实现水质同步提升,带动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保护与治理,凝聚起全省绿色发展的共识和力量,共同建设青山永驻、绿水长流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