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办2015年第七次“湘民讲坛”

06.11.2015  18:47

  

  11月6日上午,2015年第七次“湘民讲坛”在厅机关五楼大会议室举行,省监察厅副厅长胡旭晟作《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厅党组书记、厅长段林毅主持并讲话,厅领导赵强、李劲夫、孙中喜、陈毅华参加辅导报告会。

  段林毅厅长在讲话中强调,全厅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一要在学习原文、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要在专题学习辅导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党章》,背熟《准则》,精读《条例》,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背景意义、科学内涵和各项规定内容。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学习,自觉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让严格执行纪律规矩内化为自觉行动。二要在遵章守纪、规范言行举止上下功夫。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这两项法规的高标准要求和底线要求,贯穿到自身的工作实践和生活习惯的全过程。厅党组带头,处室长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带头深学细照笃行,在接下来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要对照《准则》和《条例》,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为自己“对好表”、“画好像”,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厅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三要在履行责任、严格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党组成员、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要敢抓敢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的要求贯穿干部日常管理全过程,对本单位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及时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不以问题小而放过、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厅党组态度鲜明,对违法党的纪律坚持“零容忍”,决不搞下不为例、法不责众。厅纪检组要围绕“六大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以案明纪、以案释纪,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胡旭晟副厅长在报告中指出,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在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纪监督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胡旭晟副厅长紧密联系实际,对《准则》和《条例》修改的背景、过程和特色亮点以及如何学习领会做了详细的解读。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转化为制度,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条例》则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进一步明晰党章党规党纪、严密执纪程序、加大惩处力度、明确执纪责任,党纪处分制度更加科学,使《条例》内容回归党的纪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胡旭晟副厅长还重点针对《条例》的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对照解读,重点讲解了新增条款的有关内容,并对今后如何学习领会新的《准则》和《条例》提出了“四个结合”建议,即结合党章学、结合十八大以来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学、结合自身实际学、结合分管工作学。

  参加报告会的干部职工普遍感到受益匪浅,对《准则》和《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一致表示将按照厅党组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学深学透两项党内法规,贯彻到自身工作学习生活的全过程,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努力为全省民政转型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的班子成员参加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