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胡可明副主任一行来湘开展《失业保险条例》修改立法调研

28.03.2016  17:45

 

 

 

 

 

 

  3月22-23日,国务院法制办胡可明副主任、社会管理法制司和人社部法规司、失业保险司等有关领导一行到长沙、株洲开展了《失业保险条例》修改立法调研。调研的目的是广泛听取基层相关单位和失业人员代表对《失业保险条例》的修订建议和意见。

  3月22日下午,调研组召开了省直相关单位和长沙市、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座谈会。会上,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李岳德司长首先介绍了来湘调研来意并对调研提出具体要求。听取了省人社厅胡绍恒副厅长关于我省失业保险工作情况的介绍,胡厅长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全省失业保险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二是狠抓扩面征缴,壮大基金规模;三是拓展基金功能,服务发展大局;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五是夯实基础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我省失业保险制度从1986年建立至今,走过了三十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框架构建、补充发展、基本完善三个阶段,覆盖范围从国营企业逐步扩大到城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保障对象月领取人数达近7万人,基金积累迅猛增长,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方面发挥着“安全网”和“催化剂”的功能,特别是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接着,省直单位和长沙市、长沙县人社局的代表分别就调研提纲内容畅所欲言,主要从参保范围以多大范围为宜、费率高低、支出范围、基金调整标准、统筹层次、跨地区如何转移等方面对现行《失业保险条例》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参会人员代表从本部门工作角度提出了很多具体、专业、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调研组领导的高度评价。

  3月23日上午,调研组一行首先到长沙市人社局失业保险服务大厅,实地察看了失业保险具体经办流程和服务环境,了解失业保险工作具体经办情况。接着,又驱车前往株洲市人社局召开了株洲市部分事业单位、企业和失业人员代表座谈会。会议由株洲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文彬主持。会上,株洲市人社局蒋湘晖局长从参保范围和人员、缴费费率和基金收支、统筹层次和待遇标准、稳岗补贴支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五方面汇报了株洲市失业保险工作情况,同时,提出了对《条例》的修订建议。参会相关单位和代表畅谈了对失业保险条例的修改建议和意见。株洲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毛腾飞到会讲话,省政府法制办、省人社厅领导讲话对调研组的指导和株洲市市委、市政府对法制工作和人社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最后,国务院法制办胡可明副主任代表调研组一行作总结讲话。他强调,这次调研非常成功,取得了超预期的效果。同时,对湖南的失业保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