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对两起事故责任人追责 住建局局长等多人被处分

18.04.2015  12:59

  本报长沙讯 4月17日,湘潭廉政网公布消息,湘乡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对两起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这份通报中称,对湘乡市壶天镇瞒报金桥采石场“5·22”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对壶天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周奔辉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壶天镇综治维稳与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李永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壶天镇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专职负责人聂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对东山新城“7·9”较大坍塌事故追责:对湘乡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肖铁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湘乡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湘军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湘乡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狄博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湘乡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杨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湘乡市东山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中心建设项目分管领导冯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湘乡市东山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彭润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