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

05.06.2017  21:20
  6月5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及何建强等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等9个典型案例。2016年以来,湖南法院审结一、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072件。其中,4件案件在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1件案件被最高法院评定为年度十大典型案件。

  2016年以来,湖南法院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出台了加强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意见,成立了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推进审判机构专门化体系建设方面,郴州、永州、岳阳3个中级法院、资兴、安化、耒阳等5个基层法院已经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他多数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设立了专门的环境资源合议庭,初步形成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同时,立足湖南省“三山四水两湖”环境生态地理实际,探索推进科学合理的“1+3+X”跨区域集中管辖审判格局。

  湖南法院还着力探索以流域或生态功能区划分管辖区域的专门管辖、推进案件归口审理模式、推进审判执行专门工作、构建环境纠纷多元共治等专门化工作机制建设,破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难题和瓶颈。

  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俊伟表示,湖南全省法院将秉持更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更紧迫的使命担当感,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锐意创新,着力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为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来源:湖南高院 责任编辑: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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