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出台《意见》为扶贫开发“护航”

18.08.2015  19:16
  湖南法院网讯 今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关于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十大举措”,全力为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护航”。

  《意见》指出,全省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推进扶贫攻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扶贫工作作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坚持严格公正高效司法,依法保障、引导、支持有利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活动和行为,切实抓好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为我省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对扶贫攻坚作出新的战略部署。湖南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全面部署和推动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湖南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涉扶贫开发案件不断增加,主要集中在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挪用扶贫款物等职务犯罪,以及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借贷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纠纷。《意见》的出台,是湖南高院紧紧围绕大局、突出服务重点来谋划法院工作的重要举措,将有利于提升为大局服务的有效性,为扶贫开发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推进中央和湖南省委精准扶贫战略的贯彻落实。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禹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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