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稳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质扩围

21.06.2019  11:21
  近年来,围绕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总目标,湖南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扎实落地,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扩围。 

   紧扣三个环节 绩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过去一年,湖南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任务,完善机制,上下协调,绩效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在财政部组织的全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比中,湖南再次荣获“一等奖”。 

  绩效目标管理不断深化。所有103家省直一级预算部门都申报了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同申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公开。组织预算绩效管理专家、省人大代表等对2019年50%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后的绩效目标报送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绩效评价工作稳步推进。2018年在四本预算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委托56家中介机构对所有75个省级专项资金开展了三年(2015-2017年度)整体绩效评价,评价金额682亿元。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加强。将绩效评价情况积极向省政府、省人大报告,为政府决策和人大监督提供有益参考。将绩效自评情况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在门户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预算有机结合,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根据专项资金三年整体绩效评价结果,将省级专项资金数量从2015年的98个压减到47个,压减率达到50%以上。 

   突出五项重点 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下阶段,湖南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深化绩效目标管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提升绩效目标填报质量,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奠定基础;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把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 

  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扎实做好绩效评价。扩大评价范围,做到 “四本预算”绩效评价全覆盖;创新评价方法,提高评价效率和水平。 

  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向同级政府和人大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夯实绩效管理基础。完善预算绩效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有效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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