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13.01.2016  21:25

  中新网长沙1月13日电(记者 邓霞)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13日在长沙解读了该省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作为湖南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社科普及工作的行动指南,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湖南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湖南也由此成为全国第五个出台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省市。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董岳林介绍,由于没有具体和可操作的立法规范,湖南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渠道不畅、投入不足等问题和困扰,需要通过立法,明确政府及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制,整合全社会各种资源、规范,督促全社会搞好社会科学普及工作。

  记者在条例中看到,社会科学普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了普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普及法治观念和法律常识;普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条例还明确了社会科学普及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同时,在条例中还规定,以社会科学普及为名,从事散布谣言,组织、煽动他人从事邪教、迷信活动,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信息,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活动的,将依法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