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25.02.2015  10:04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康为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湖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各类案件41.76万件,同比上升15.77%。其中,省法院办案5370件,同比上升10.47%。法院队伍公众满意度测评继续保持全省政法系统第1名。

   一、依法审判刑事案件,推进平安湖南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全省法院审结刑事案件4.35万件,判处罪犯4.45万人,分别上升12.40%和0.23%。严惩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严格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依法审判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依法审理衡阳破坏选举案、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行贿案、某报记者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犯罪案,依法处理唐慧上访的问题。

  加强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依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1531名被告人指派辩护人。为律师履职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宣告28名被告人无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出台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规范自由裁量权。

   二、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

  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8.34万件,同比上升11.15%。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078件。依法审结环境污染类民事案件211件。依法审理涉军案件。

  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审结商事案件6.36万件,同比上升23.67%。依法审结股权纠纷、企业破产案件873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和涉外民商事案件。全省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573件,同比上升37.50%。依法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05件,同比上升49.64%,其中涉台案件数量居全国法院第2位。

   三、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促进公权力规范行使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全省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271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9842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和解率45.60%。发送司法建议327份。

  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全省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64件,决定赔偿462.95万元。推进“一案一建议”工作模式,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四、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省法院执结案件7.65万件,同比上升18.60%,执行标的额280.89亿元,同比增加1.15倍。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司法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活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423人次,罚款、拘留2964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2861人次,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77件287人。

  做好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全省法院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293件,依法提起再审883件。对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77件。开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推行网上申诉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涉诉进京访数量同比下降20%。

  努力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缓、减、免诉讼费6449万元,配合有关部门发放司法救助金420万元。推进庭审进乡村进社区,巡回审判为群众提供上门司法服务。

   五、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强力推动司法公开。全省法院建成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逐步实现让当事人可在互联网查询案件进展。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鼓励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1.05万名,在普通程序案件中参审率达94.44%。

  提高信息化水平。全省法院建成了互联互通的局域网络、高清视频会议、远程提讯和接访系统,192个科技法庭已投入使用。省法院建成信息集中控制中心,实现对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警务、安全保卫等工作的远程实时监控。全省法院统一使用数字法院应用系统,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8天。

  六、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要求,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六难三案”问题。35个先进集体、49名先进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桂东县法院院长钟江武因积劳成疾,英年早逝,被追授为“全省优秀法官”、追记个人一等功,最高法院号召全国法官向他学习。

  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省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22期,重点培训基层法官4769人次。在全国性法学理论研讨活动中获奖论文总数居全国法院第1名。1名法官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组织评选首届“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15名。省法院轮岗交流中层干部40人。

  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落实各级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30人,其中19人移送司法追究。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省法院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将90%的新招录干警充实到基层法院,对少数民族以及偏远地区实行定向招录。全省新建22个审判法庭、19个基层人民法庭。

   七、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湖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不动摇、办理代表建议不拖延、办理人大交办事项不含糊。全省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观摩巡回审判、见证执行、参与调研2300余人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均推介了我们的做法。

  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省政协通报法院重大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听取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省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小组试点工作。

  接受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015年工作安排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四是结合湖南实际,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院干警综合素质。

  六是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省法院将在省委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以法治为引领,勇于担当进取,积极稳妥改革,确保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为湖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国梦的湖南篇章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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