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进行听证

15.02.2017  14:05

2月14日下午,湖南省水利厅召开《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听证会。

红网长沙2月1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14日下午,湖南省水利厅召开《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听证会,相关听证代表围绕饮用水水源保护各抒己见,对进一步完善保护条例提出自己的建议。

湖南省总体水量相对丰富,人均水资源拥有量达6000万立方米,较为丰富,但季节性缺水、工程性缺水问题比较严重,造成部分水源水量不足,在枯水期蓄水量得不到保障。另外,湖南水资源受重金属污染严重,目前全省还没有形成水源地完善的监控体系等等,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成了迫切需要。

拟定的保护条例对饮用水水源地确定、饮用水源地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有提及加大公共财政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从供水价格中提取水资源保护费用,计入供水成本。饮用水源地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划定一定面积的水域、地域作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就《湖南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中内容进行讨论分析,提出相关意见。下一步,湖南省水利厅将按照地方立法要求,将各听证代表的意见进一步研究、分析,其中合理性的意见将被采纳,进一步完善该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