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论文再次荣获全国一等奖

08.06.2017  23:12
  

——全国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年度评选揭晓

  

  6月5日,第十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深圳市举行,揭晓了2016年度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结果,共评选出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44篇,其中,一等奖2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22篇。会议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2016年度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显明出席会议并为获奖者代表颁奖。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卢乐云博士再次荣获一等奖,其论文《以审判为中心创新检察工作模式》在本次评选中位居榜首。

  

  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魏建文博士的《以审判为中心对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影响及其应对》获得二等奖。

  湖南省检察机关获奖等次和数量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名列前茅。2016年,湖南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践,始终坚持立足检察改革、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检察监督体系完善、检察制度完善等问题部署、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全省检察机关有300余篇检察理论研究文章在权威期刊、知名期刊上等各类公开刊物发表,对于总结改革经验、解决实践问题、推动制度完善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理论研究有助于推动发现、认识、解决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当前,正值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期,湖南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理论研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检察改革,服务检察决策,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唐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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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孙意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