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10月起施行

20.09.2016  20:39

19日上午,湖南召开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会。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办法要求,提升湖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9日上午,湖南召开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会。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曹英华、省气象局副局长潘志祥、省政府应急办主任鲁明出席,会议由省气象局副局长何逸主持。

发布预警信息是做好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2014年4月省政府下发文件对省市县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进行重点部署,2014年10月,湖南省政府投资启动省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目前,湖南已基本完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省级平台建设,启动了5个市级平台建设,其中省级平台实现了与林业、地震、水利等23个部门应用的有效对接,特别在今年防汛抗灾形势面前,为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气象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预警、森林防火预警等信息已经在防灾减灾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曹英华指出,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精准预警,降低灾害损失,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制机制。同时要明确建设目标任务,省直相关厅局与省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对接、各类信息传播渠道与省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对接必须在年内完成;市、县两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必须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2018年要全面完成全省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任务,形成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在系统应用对接、系统建设保障、信息联动共享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潘志祥表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要求高,涉及面广,涉及系统应用对接的64个厅局单位在保持原来自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不变的前提下,要按相关要求全部接入到省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基础电信、广播、电视、互联网、农村“村村响”、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人防警报等系统信息,也要按照要求接入到省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和督促,各市县也要按照省里的对接方案要求,做好本地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和发布渠道的对接工作。会上,鲁明对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相关建设工作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