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慈英:湖南省社会事务工作发展: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13.05.2015  13:03

  

    (《中国社会报》2015年5月12日3版)

  陈慈英

  面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时期,做好专项社会事务工作需要尽快解决认识不够到位、管理不够科学、发展不够平衡,公共投入不足,基础设施陈旧,法制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必须通过更加突出公益属性、更加突出规范管理、更加突出作风建设、更加突出统筹协调,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解决事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推动流浪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切实做好生活无着的流动人员临时救助工作,要认真学习新的政策法规,把救助管理工作融入到当前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整体布局中来。探索完善临时救助配套工作机制,将在城市已经形成的救助管理工作模式向农村地区推进,加强与乡镇(街道)的协作配合,充分依托乡镇(街道)服务中心工作平台,及时受理救助申请。实施更加积极的主动救助,积极开展心理辅导、教育矫治、回归安置、支持帮扶等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救助服务。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根据民政部继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部署要求,湖南省今年在常德、郴州试点基础上,新增了株洲、湘潭、娄底3 市及涟源1个县级市。试点单位将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对象的拓展工作,做好监测预防基础工作,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发现报告机制,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帮扶干预措施,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网络。其他非试点地区将积极做好准备并先行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象拓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为明年全省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打好基础。

  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建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殡葬改革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继续加大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的投入,在原有惠民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面提标增项,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到低收入群体、支出型贫困家庭,对土葬区主动火化、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进行补贴奖励。切实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从严控制规划、审批和建设,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禁炒买炒卖,严禁销售超面积、豪华墓位。切实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建设和管理,严禁从事对外销售、租赁、招商、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节地功能。切实加强选择性殡葬服务监管,规范行业准入标准,引入适度市场竞争,加强价格监管。加强殡葬中介管理,规范代理服务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净化殡葬中介代理市场环境。

  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实现新发展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咨询、婚姻证照等婚姻服务,由婚姻当事人自愿选择。严格执行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在人员、场地、收费、程序上“四分开”,禁止人员混用、场地交叉、收费混合。婚姻服务收费标准要报当地发改部门批准,进行公示,不得强制或变相摊派服务给当事人。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开展历史数据补录,要在今年底前完成1990 年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和导入工作,提升婚姻登记数据完整性。全面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开通网上预约服务。大力推动和谐婚姻文化建设,推动婚俗改革,积极推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工作,开展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离婚后辅导等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教育引导当事人树立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

  立足新常态,力求新作为

  坚持依法行政。社会事务工作是政策法规性很强的工作。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要坚持以法治思维推动引领社会事务工作发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履行职责。

  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将社会事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整体考虑,统筹安排。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横向领导协调工作机制。省级层面已经建立了流浪救助、殡葬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县要抓紧建立工作机制。民政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人社、卫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有关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纵向四级联动机制,明确各层级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整合层级资源,做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政策对接。通过两个机制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城乡的社会事务服务体系。

  加强能力保障。逐步加大财政对事务工作的公共投入,落实工作经费、惠民殡葬和生态奖补政策。改善殡仪馆、公墓、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政府加大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投入,坚持基本公共服务由公办机构提供,实行政府主导。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向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转型或依托救助管理站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拓展工作职能,切实承担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拟定、宣传引导、统筹协调、临时监护等职责。继续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社会事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技能,为事务工作科学转型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引进社会力量。社会事务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性强,必须动员各方面参与。通过政府委托、购买服务、志愿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积极引导社工组织、志愿者,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工作,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流浪救助、临时照料、教育矫治、心理辅导、调查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道德约束、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做好事前预防、服务保障、奖补激励等工作,减少工作阻力,增强工作效能。

  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掌握和运用好全媒体时代新闻宣传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民政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传播手段,策划和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使群众了解、支持并参与社会事务工作。及时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重视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作者为湖南省民政厅副厅长陈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