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14.08.2015  19:07

红网长沙8月13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钟沁)今年以来,湖南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根据高检和省院党组的要求,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突出了“九个结合”措施,真抓实改,确保了实效,工作成效明显。

把对照查摆与转变执法理念相结合。对照高检院提出的8个重点方面查摆问题,列举了10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特别注重把查摆问题与转变执法理念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摒弃“重实体,轻程序”“无罪推定”等陈旧观念,进一步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实体与程序并重”等现代执法理念。

处领导带头与全员参与相结合。确保全处人员全覆盖,过程全覆盖,案件全覆盖,不搞例外,不留死角。

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在全处开展背对背查问题,面对面交流和研究问题,即各办案组交叉随机抽案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处室组织各办案组相互交换发现问题的情况,并共同研究剖析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及下步整改措施。通过这种方式,查摆出7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让大家服气,并认真研究了相关整改措施。

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主动到分片负责指导的7个市州院进行了走访,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和案管部门针对当前公诉权运行和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讲评和授课。查找出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不足问题,为整改和防范这些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问题整改与整章建制相结合。在研究问题整改的同时,致力于长效机制的构建,目前已初步设计了六个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例如,针对过去办案期限过长的问题,制定了办案期限的相关规定,过去85%的二审案件都延长审查期限,现在要求二审案件审查原则上不能超过一个月,有延期审查需要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彻底改变过去绝大部分案件延期审查的情况,确保85%以上的二审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如在规范对下级院业务指导方面,严禁接受电话请示,严禁个人答复案件请示,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

整治不规范行为与促进办案相结合。整治不规范行为不是不要办案,而是要更好地办案,因此,在规范执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质量,今年七月份以来,共办结件和新受理案件30余件,二处近70件积案已全部提前办结。今年,审结案件数比去年同期上升30%,二审案件法院采纳意见率也较去年同期提高了八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

强化责任追究和推行检务公开相结合。把查摆出的所有不规范行为归纳分类,明确了今后发生这些问题不同的责任追究,并全部纳入处室的内部考核与评先评优。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严格做好法律文书的公开工作并开展对下级院请示案件解难说法工作,特别是不同意下级院意见的,要求要有书面说明,接受下级院监督。

规范司法行为与服务大局相结合。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日趋上升,社会高度关注的形势,进一步规范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依法加大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同时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深入到学校、社区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和推动社会化帮教,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团省委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开展专项活动与加强队伍整改相结合。执法规不规范,关键在人,在执法者。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活动过程中,全面推进学习型处室建设,结合“三严三实”教育从政治素质、作风纪律、业务技能等各个方面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在过去自学的基础上,推行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培训,通过案例讲评,处室领导和干警授课,交流研讨。目前处室纪律作风焕然一新,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