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风纪网专访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

19.05.2015  12:45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 易炼红接受访谈


访谈现场

落实主体责任 建设“廉洁长沙

——专访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 易炼红

  近年来,长沙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建设“廉洁长沙”为总揽,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坚决惩治腐败,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新进展新成效。近日,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就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接受了三湘风纪网的专访。

  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作为长沙市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请您谈一谈对主体责任的理解和认识?

  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长沙落实好主体责任,市委责无旁贷,我作为市委书记义不容辞。我们始终强调要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不能装糊涂、当好人。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以做政治上明白人的清醒与自觉,切实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勇于担当的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在真抓、常抓、抓紧、抓实上下工夫,不断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我们应当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国家长治久安和经济社会转型创新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履行好主体责任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是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毫不犹豫、决不推诿,自觉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谋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检查考核。

  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主体责任,不仅仅是一种领导责任,更是一种直接的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我们要以建设“廉洁长沙”为总揽,着力构建完善作风改进持续保障体系、违纪违法行为惩戒体系、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体系、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预防腐败改革创新体系等六大体系,全面履行好直接责任。

  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能做选择、搞变通,也不能挂一漏万,只抓特色、只做亮点,而要全盘统筹、全面负责,抓牢抓实每一项工作,从而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来安排和部署。各级党委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于党的建设各方面、经济社会建设的全过程、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严格落实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同频共振、融合共进。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都到岗、到人、到位了,管党治党才能真正严起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说到底是失之于“”。我们要进一步坚决破除错位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等不良现象,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斗争,面对矛盾问题敢于挺身而出。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坚决惩处、决不姑息。要更加严格地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问:请问长沙市委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落实主体责任,要以做政治上明白人的清醒与自觉,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责任田”。既以身作则在市本级全力抓好主体责任执行,也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的贯彻。通过抓明责任内容、抓实责任传导、抓严责任考核,把责任落实硬化、实化、具体化,努力将主体责任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每一个基层组织细胞。

  一是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工作全局上。没有心齐气顺的良好环境,没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长沙的更好更快发展就无法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坚持从发展全局着眼,始终贯穿到率先建成“三市”、强力实施“三倍”、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大步践行“六个走在前列”的具体实践中。完善和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程序;推进党务公开、预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二是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一岗双责”上。以市委文件明确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任务,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确保各级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我们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重点考核“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案件查办、支持“三转”等情况,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并与干部的任用、绩效、奖惩“三挂钩”,以科学的指挥棒引导责任制落实。在市委的有力推动下,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推进责任明细化、具体化,强化了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三是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推进作风建设上。市委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上,态度十分坚定,从具体问题入手,以点带面、逐步深入,全市党员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好转。2014年以来,深入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奢侈浪费、公款吃喝、“会所中的歪风”等49项专项整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根治作风问题,完善出台民主集中制、公务接待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坚决整治“为官不为”现象,出台并严格执行《“有错无为”、“不在状态”实施问责的暂行办法》,对不作为问题进行问责,形成了“有错无为皆问责”的导向。

  四是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上。纪委的监督责任履行得好不好、实不实,关键在市委。对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市委立说立行、坚定不移。在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上给支持。对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市委当好坚强后盾。在反腐败的统筹协调上给支持,制定了《中共长沙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切实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凝聚强大反腐败工作合力。在改革纪律检查体制、实现“三转”、干部使用上给支持,选优配强纪检队伍,关心纪检干部成长,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反腐主业。创新举措开展巡查工作,参照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做法,成立市委巡查领导小组,组建6个巡查组,由正县级实职领导担任组长,把监督进一步拓展、延伸和常态化。在强化各项工作保障上给支持,支持办案点建设,市财政每年下拨专款,全额承担办案点运行经费。

  问: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是关键。您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

  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决不能当旁观者、跟随者,而要将自己摆进去,当好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参与者和引领者,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党员、影响他人,形成真切的工作示范。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党员领导干部尤其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制度当成不可逾越的红线、不可突破的禁区,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以示范作用增强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主责,负实责。要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法治观念和组织观念,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党委班子成员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在自律自省中增强免疫力、树立好形象。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带头腾退办公用房,带头遵守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及时向党委和纪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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