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税局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一)

04.12.2015  16:04

2015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按照总局工作部署,湖南省国税局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入户税法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专项整顿等形式,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税收法律法规系列宣传活动。

一、全面打击虚开虚抵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

为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针对当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呈日渐多发、高发、重案的趋势,我局按照“拉网排查不留死角,精准打击突破重点”的原则,围绕煤炭经销、有色金属、钢材、货运等虚开虚抵和骗取出口退税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打击惩治虚开虚抵和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上下共管、内外协同、创新手段、打防并举,累计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603起,同比增长463.55%,查补收入7.91亿元,同比增长136.58%,其中金额亿元以上案件9起;查处出口骗税案件107起,查补收入3822.21万元,在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湖南日报等新闻媒体披露各类虚开虚抵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85起,打掉了一批涉税违法犯罪团伙,有效遏制了虚开虚抵和骗取出口退税的猖獗势头,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图为 稽查人员在查办案件

图为 部分企业伪造生产现场-毫无实际生产迹象

图为 现场查获正在制假发票的机器

图为 现场查获的假发票

二、创新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全国首创纳税申请核查制度

针对税收执法过程中纳税人普遍反映的多头执法、执法不严、事后执法等问题,我局创新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模式,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效提升税收执法水平。2014年3月,通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业纳税人实施风险管理的规定(试行)》,成为全国税务系统第一个出台的省级税收风险管理规定。全面推行“进户审批制”,在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成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风管办),各级国税机关税务人员进户开展风险应对、调查核实等执法工作,必须填制《公务进户审批单》,经本级风管办统筹审批后实施,实现进户执法“事前有审批,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反馈”。在全国率先出台纳税人主动申请核查制,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可以书面报告形式主动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对其上年度税法遵从状况进行风险核查,核查结论经本级风管办审核通过后,各级国税机关各业务管理部门均予认可,除举报、协查等特殊情况,该年度内不得再对该纳税人进行核查,“一年只查一次”真正落到了实处。2015年1-10月,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累计推送风险应对任务34646户次。通过实施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差异化风险应对策略,全省已入库税款22.86亿元,调减增值税留抵税额1.52亿万元,调减所得税亏损额3.79亿元,其中税务稽查入库税款11.6亿元。

图为 纳税评估专业培训

图为 风控办人员在讨论业务

三、创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模式

为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税务行政执法公信力,我局在娄底市局试点创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借鉴司法实践的陪审员制度,面向全市系统经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聘请特邀审理员26名,从市人大、政协、中级法院、司法局、政府法制办、省局政策法规处、湖南税专聘请咨询专家12名。案件审理前1天,随机从特邀审理员和咨询专家库中各抽取5-9名参加案件审理,咨询专家论证会单独进行,克服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固定的局限性,保证审理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引入案例审理环节,实行案件“盲审”。案件审理前,对涉案信息及具体数据进行“案例化”处理,参与案件审理的人员在事前不知道该案涉及的真实纳税人的情况下一一表态发言。案例审理后进入实际案件审理时,相关人员就相同的违法事实及情节再次发表意见,有效防止人情、关系干扰,保证审理公正公平。该模式推行以来,已被《湖南日报》、《红网》等重要媒体报道和转载,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李三江司长、省政府法制办行业指导处处长黎飞跃等领导先后来我局调研,对我局创新推行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图为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李三江来湘调研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图为 调研座谈会现场

图为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现场

四、公开和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

近年来,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组织全省系统对2014年11月30日以前存在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按照行政处罚权的性质、内涵和外延,对税务行政处罚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厘清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摸清税务行政处罚权力底数。通过清理,我省没有发现有违法设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也没有随意设定或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力。积极对接总局公布的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制定下发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执法。基层国税机关将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图》和《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在大厅内公布,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公开税收“黑名单”,出台联合惩戒备忘录

围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关于对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两个文件,以落实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税收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大主流媒体以及办税服务厅、国税部门网站展开针对性的宣传,传播联合惩戒相关知识,曝光税收失信“黑名单”。强化部门协作,推进与省发改委等部门的制度化联系,促进联合惩戒措施落地,并由省发改委牵头对多户税收失信企业进行了联合惩戒,收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震慑作用。

图为 《中国税务报》头版介绍湖南联合惩戒经验

图为 各部门出台联合惩戒备忘录

六、积极开展税收法治创建活动

落实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等各类形式法治创建活动。2012-2014年,连续三年被省政府法制办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省国税系统共有45个单位被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13-2015年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湖南省国税局被评为“2011-2012年创建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国税系统共有15个县市区局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共有20个县市区局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法治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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