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湖南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审结果的函
根据财政部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结合湖南省供销总社《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湘供办字【2014】72号)的有关情况,我厅联合省供销总社,在两厅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对全省14个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项目进行了独立审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为2015年2月10日-2月16日(节假日不顺延),在此期间,如对公示项目单位有异议,可向省财政厅或省供销社实名举报。
湖南省财政厅:经建处 电话:0731-85165151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监察室),电话(传真):0731-84403259。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2月10日
湖南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项目)评审情况汇总表 | |||
区域 | 试点县供销社 | 评审结果 | 备注 |
长株潭、湘中地区 | 望城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通过 | 需修改完善方案 |
攸县供销社 | 通过 | 重点补助示范县 | |
湘乡市供销社 | 通过 | 需修改完善方案 | |
双峰县供销社 | 通过 | 需修改完善方案 | |
环洞庭湖区域 | 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 | 通过 | 需修改完善方案 |
石门县供销社 | 通过 | 重点补助示范县 | |
桃江县供销合作联社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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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地区 | 衡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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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供销社 | 通过 | 重点补助示范县 | |
东安县供销社 | 未通过 | 取消试点补助资格 | |
大湘西地区 | 新邵县供销社 | 通过 | 需修改完善方案 |
凤凰县供销社 | 通过 | 需修改完善方案 | |
慈利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通过 | 重点补助示范县 | |
中方县供销社 | 未通过 | 取消试点补助资格 |
省财政厅链接: http://www.hnczt.gov.cn/cztnews/TongZhiGongGao/2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