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获评省文明标兵单位

31.07.2017  15:23

  

  7月25日上午,湖南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表彰会在省委九所召开,会议由省直工委常务副书记龚凤祥主持,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副省长、省直工委书记谢建辉列席会议。全省省直和中央驻长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分管领导、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参加会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文明创建新模式,着力构建了“信仰+文明创建”、“党建+文明创建”、“互联网+文明创建”的工作格局,取得明显成效,赢得各界好评,成功获评“2016届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国勋代表省检察院上台接受“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授牌。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作经验交流发言。他指出,文明创建工作不仅是创一块招牌,还是一种信念,所以要做好文明创建工作。一是要点亮信仰这盏“”,突出文明创建的首要任务。始终把坚定信念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开展“践行誓言”活动作为切入点和主抓手,点亮了党员干警心中的信仰之灯;二是要答好党建这个“”,筑牢文明创建的组织保障。始终把党建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作为深化、拓展文明创建的组织保障,形成了“文明创建+党组+支部+党员”的格局;三是要用好信息这张“”,体现文明创建的目标归宿。始终把检察为民作为文明创建的目标归宿,通过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充分释放现代司法文明的温度。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础基层,强化检察文化品牌效应,充分发挥文明创建示范引领和服务大局的作用,将以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为新的起点,再努力,再出发,不断迈向文明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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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漪雯(实习)       审核: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