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化进程中的“衡阳标杆”

23.02.2016  12:02

 

  “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滥用职权、受贿案”,“郴州嘉禾强制拆迁案”,“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背后渎职犯罪案”……这些曾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案件,或许至今依然印象深刻。鲜为人知的是,尽管案件性质各异,案发地也各不相同,但都有更深远的标志性意义,且在其侦破查办背后,都有“衡阳检察”的身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曾建军更是重要功臣——

 

湖南法治化进程中的“衡阳标杆

                 

曾建军职业生涯查办的案件和案犯,多到“连自己都难以统计”。作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局长,他已有13年岗位经历,也曾收获全省“十佳反渎局长”等荣誉。然而,他最引以为傲的,是主办的数宗案件深度推动了湖南乃至全国的法治化进程。

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滥用职权、受贿案”,“郴州嘉禾强制拆迁案”,“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背后渎职犯罪案”……对衡阳人来说,这些曾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的案件,或许至今依然印象深刻。鲜为人知的是,尽管案件性质各异,案发地也各不相同,但在其侦破查办背后,都有“衡阳检察”的身影。曾建军更是重要功臣。

并不夸张地说,缘于案件的标志性意义,在湖南法治化的进程中,曾建军不经意间成为标杆式人物。

推动“中国依法拆迁”进入法制轨道

当年,嘉禾强制拆迁案的发生,令全国震惊,而该案之所以令全国瞩目,是因为其意义远远超出案件本身,该案的查办,如今更是已经深层次影响全国。

2004年,湖南省检察院反渎局受命查办此案,而直接执行的是衡阳市检察院。曾建军受命查办这起曾震惊全国的案件。这在彼时其实颇为棘手。

曾建军说,难点在于,当时《物权法》尚未出台,以政府名义执法拆迁,在全国都不够规范,私人权益往往受到侵犯。正缘于这些背景,政府的“罪与非罪”难以把握和界定。

经过大量调查和分析后,专案组最终认定嘉禾县政府在拆迁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行政行为,提出了检察建议。

同年,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嘉禾县强制拆迁案,着手制定一些新的规范化文件,强调今后的拆迁一定要依法依规。

责任定位更明确,哪些部门可以参与其中,责任到部门到人”,这些规定和做法沿用至今。老百姓对政府强拆是否依法的反思推进了政府依法行政,质疑声从此逐渐减弱。毫无疑问,以曾建军等查办的嘉禾强制拆迁案为反思范本,推进“中国依法拆迁”逐渐迈入法制化的轨道。

领导过问案件,先登记

曾建军粗略估算,他亲手查办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至少有几十人”。这其中,职务最高者,当属时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唐长久。

2009年至2010年,曾建军受命组建专案组查办永州市道县县委书记易光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及受贿案。该案系衡阳市检察机关迄今为止立案侦查的首宗在职县委书记渎职腐败案。

正是在办案过程中,曾建军深挖细查,顺藤摸瓜,进而查处了号称“永州王”的时任永州市委副书记唐长久滥用职权、受贿案。两个案件共立案查办涉嫌渎职、受贿的领导干部18人,涉嫌行贿等其他犯罪的18人,追赃挽损3200余万元。

最终,易光明和唐长久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15年。

在长期办案过程中,令曾建军深感困扰的,莫过于在职领导过问案件、“打招呼”等行为。

领导了解案情等现象很普遍,要求看望嫌犯或‘减轻处罚’者也比较多。”曾建军为之头疼不已,但他给自己和检察干警立下了严格的规定。

想过问案件,可以。但是必须遵守我们的两个原则。其一,亲戚朋友想看望当事人的,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予以批准,并且依规登记;其二,案件侦查终结后,符合探望条件的,对案件查办不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予以批准,同时也记录在册。

更多时候,曾建军会对提出要求的领导加以劝导和说服,以拦截不必要的麻烦。“我跟他们说,这不符合法律要求,也没有必要。即便是看了,不但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会让我们都为难,造成不好的影响。”所幸,这些领导干部在仔细权衡过后,都放弃了行动。“对于打招呼说情的,我都会尽量做好解释工作,同时会记录在册,这是我们的第三条原则。

  事实上,2014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曾建军和同行们此前推行的这些做法,与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遥相呼应。

在中央有具体要求后,特别是中政委对利用职权插手具体案件侦办的十起案件在全国通报以后,曾建军更底气十足。领导过问案件,“打招呼”先登记——几乎绝大部分人都因此而放弃,表示“那还是不麻烦了”。 一份检察建议优化全省经济发展环境 2013年,中央审计署在对湖南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出现问题,不少受益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因而要求“湖南自查自纠,给审计署以说法、给国务院一个交待”。 “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将会影响到湖南经济发展大局和正常中央奖励补贴资金的争取。”曾建军说。 当年5月,应省委、省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衡阳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开展查办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背后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曾建军再次担纲负责人。 专案组首先摸清全市上百万项目的底子,然后逐一细查。在此过程中,曾建军逐渐发现情况颇为严重。 “大致可以分为这么些问题:不存在的企业虚报冒领;国务院明确应整顿取缔的企业和产品,依然堂而皇之上报项目;夸大事实,本来仅仅1万块钱的业务量,结果成百倍的上报。” 最终,专案组共立案查办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26件3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91余万元。但这并不是结束。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曾建军要求从加强监督管理入手,剖析犯罪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犯罪的对策、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塞制度和监督漏洞。最终,专案组形成了一份分量十足的报告 这份报告引起了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的高度重视,为此专门批示:“谢谢湖南省检察院和衡阳市检察院”。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则批示要求:“乘胜追击,推及其他市州和其它领域”。 随后,省内长沙、株洲、常德等7个地市及安徽省黄山市检察院先后派人到衡阳学习查办此类案件经验。

湖南省的积极作为,并举一反三形成系统对策,也让国务院看到了湖南自查自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心。

          推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模式司法化

陈四海案件的侦办,如同嘉禾强制拆迁案一样,具有标杆性意义。该案的查办,曾建军恰逢其会,扮演了关键性角色。

2015年1月,省检察院正式决定成立专案组查办陈四海。曾建军和衡阳反渎队伍受命具体执行。

前期没有纪委参与,没有‘双规’等动作,检察机关直接查办副厅级官员,这在全国鲜有。”曾建军透露。

他进一步解释,主要原因是之前进行了大量调查,检察机关掌握的情况显示陈四海已基本构成犯罪。同时,省委主要领导已经做出相关批示。

作为衡阳办案队伍第一责任人,曾建军抽调了衡阳市检察系统200余人参与其中,反渎部门检察人员成为主力。

1月27日,专案组奔赴全国各地先后对包括陈四海在内的11人实施抓捕。恰逢此时,家中老母和妻子同时病重,需人照顾,为了顺利拿下厅官由检察机关直接查办这个湖南第一案,曾建军含泪与母亲和妻子简单打了个招呼,便亲自带领队伍在寒风中坚守多时,于28日下午在岳阳将陈四海公开带走。

这次抓捕引发全国媒体广泛关注。有评论称,“今后检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涉嫌渎职的高级别领导干部将成为常态”。

舆论对此解读,类似查办陈四海案件的做法,推动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模式司法化,扭转了检察机关的侦查方式和办案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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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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