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湖南民间投资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11.02.2015  12:39

  2014年,全省进一步落实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加大民间投资力度,激发民间投资创造力,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充分发挥了扩大有效需求,拉动经济稳定增长的关键作用。

   一、民间投资发展现状

  2014年,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4409.77亿元,同比增长21.2%,比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1.8个百分点,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5.6%,对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70.6%,拉动全省投资增长13.7个百分点。

   (一)各行业竞相发展

  1、工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2014年,全省工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7800.47亿元,比上年增长17.0%,比全部工业投资增速高2.1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投资6844.92亿元,增长17.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320.71亿元,增长29.8%。

  2、基础设施建设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2014年,全省基础设施建设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660.64亿元,比上年增长36.9%,比全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高13.3个百分点。

  3、战略性新兴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2014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656.28亿元,比上年增长21.8%,比全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增速高3.4个百分点。

  4、房地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2014年,受房地产行业低迷的影响,全省房地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370.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1%,高于全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但比全部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低11.1个百分点。

   (二)各类投资主体稳定增长。 2014年,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为55.4%,是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主体。其中,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投资3958.32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占全部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7.5%;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投资4021.09亿元,增长60.5%,比重为27.9%。其他投资主体,如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民间固定资产投资698.51亿元,增长1.7%,比重为4.8%;私营独资企业完成投资2287.18亿元,增长4.4%,比重为15.9%。

表1:2014年湖南按照登记注册类型分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企业类型

完成投资(亿元)

增速(%)

比重(%)

集体企业

447.63

3.1

3.1

股份合作企业

180.81

-17

1.3

集体联营企业

21.53

16.4

0.1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4.96

171.6

0

其他联营企业

20.64

14

0.1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958.32

14.6

27.5

股份有限公司

698.51

1.7

4.8

私营独资企业

2287.18

4.4

15.9

私营合作企业

735.96

18.9

5.1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4021.09

60.5

27.9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345.03

5

2.4

其他企业

1472.27

25.3

10.2

个体户

45.16

-16.5

0.3

个人合伙

79.18

-34.6

0.5

   (三)投资项目增长较快。 2014年,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共有施工项目27759个,比上年增长12.7%,比全部项目增速快0.3个百分点,占全部施工项目的68.9%。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22377个,占全部新开工项目的70.9%。

   (四)资金来源以自筹资金为主。 2014,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资金16466.45亿元,比上年增长16.5%,增速低于完成投资增速4.7个百分点。资金来源相对单一,自筹资金的比重明显高于其他来源资金。其中:企业自筹资金12420.84亿元,增长21.5 %,占全部到位资金的75.4%;国内贷款1175.12亿元,增长22.1%,占全部到位资金的7.1%;其他资金来源1754.71亿元,下降6.0%,占全部到位资金的10.7%。

   (五)各区域民间投资协调增长。 2014年长株潭城市群完成投资5958.68亿元,比上年增长22.4%;环长株潭城市群完成投资10595.00亿元,增长20.5%;湘南地区完成投资3309.34亿元,增长26.2%;大湘西地区完成投资2254.47亿元,增长23.9%;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完成投资2856.90亿元,增长17.2%。

表2:2014年湖南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分市州完成情况

地    区

本年完成

增幅(%)

投资(亿元)

湖南省

14409.77

21.2

长沙市

3808.66

21

株洲市

1169.65

22.2

湘潭市

980.36

28.8

衡阳市

1178.79

17.5

邵阳市

1033.55

23.8

岳阳市

1012.06

9.1

常德市

1080.01

22.3

张家界市

125.44

4.2

益阳市

764.83

22.2

郴州市

1360.62

36.3

永州市

769.93

24

怀化市

390.87

-1.8

娄底市

600.62

24.5

湘西州

103.99

7.3

   二、民间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逐年扩大,结构趋于优化,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参与的领域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逐步多元,但湖南做为中部发展中省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还处于成长阶段,总量偏小,结构欠优,融资较难等问题仍然存在。

   (一)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不大。 湖南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5.6%,在中部六省排名靠后。如2014年,河南民间固定资产投资25433.21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84.7%;江西投资10738.17亿元,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73.2%;湖北省投资17039.23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70.1%;安徽投资14681.00亿元,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9.1%。

   (二)投资项目规模偏小。 2014年,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平均规模为6508万元,与同期国有投资项目平均规模12825万元相比,有着一定的差距。其中计划总投资在亿元以上的项目1523个,仅占全部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的5.5%,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明显偏小,依旧保持“微型化”的投资格局。

   (三)资金来源单一。 自筹资金是民间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2014年,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中,国家预算与国内贷款二者合计仅占全部到位资金的8.0%左右。资本市场融资困难,资金紧张正日益成为制约民间投资持续增长的严重障碍。

   (四)投资领域有限。 民间投资的进入空间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扩展,但是民间投资实际上有能力进入的市场领域仍然很狭窄。民间资本对传统的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参与度较高,而在电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受市场中的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以及市场准入限制,民间投资难以同政府投资有效竞争,严重阻碍了民间投资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表3:2014年湖南民间固定资产投资行业分布情况

名    称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行业全部投资的比重(%)

农、林、牧、渔业 

858.9

664.02

77.3

采矿业 

679.87

634.84

93.4

制造业 

7641.08

6844.92

89.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83.23

320.71

40.9

建筑业 

238.08

115.51

48.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59.94

364.11

23.3

  其中:铁路

201.75

7.49

3.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1.09

70.96

58.6

批发和零售业 

965.52

837.43

86.7

住宿和餐饮业 

299.17

252.26

84.3

金融业 

75.15

44.08

58.7

房地产业 

3732.52

2715.64

72.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9.37

263.43

62.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7.38

180.58

83.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729.89

611.37

22.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9.76

75.6

75.8

教育 

417.54

115.21

27.6

卫生和社会工作 

256.05

70.85

27.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5.75

147.51

55.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90.48

80.74

13.7

   (五)地区间投资分布不均。 市州的经济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直接影响了民间投资在规模和速度上的平衡发展。2014年,长沙、株洲、衡阳、郴州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总计7517.73亿元,占全省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52.2%;而怀化、邵阳、娄底、湘西自治州、张家界等五个市州投资总量为2147.68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不到15%。2014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最快的郴州市增速为 36.3%;而增速最慢的怀化市,下降1.8个百分点。

   三、扩大民间投资的对策建议

  针对全省民间投资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如下几个方面的对策,促进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

   (一)拓宽投资领域。 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鼓励和保障民间投资政策的落实,消除制约扩大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力争将民间投资这块蛋糕做大做强。

   (二)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 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为民间投资服务的金融体系。2014年末,全省各项存款余额高达3.01万亿元,其中,各类储蓄存款余额1.64万亿元,可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资金还有待释放。政府要集中民智民力,创新和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打破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资金瓶颈,确保资金来源,为民间投资主体提供更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金融产品,支持民间投资发展。

   (三)优化投资布局。 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努力培育带动民间投资的新项目,注重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教育、能源环保以及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形成社会新的投资热点。对民间投资不太愿意进入的领域,通过政府补贴、财政贴息等行政手段,鼓励其进入。同时,应注意平衡不同区域的投资力度,加大落后地区的投资规模。

承办:投资处
执笔:田杰平
核稿:周颖江
责编:黄湘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