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登记和登记后都得“动真格”

20.11.2015  02:48

湖南日报评论员

在国家《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前,湖南便于11月11日正式发布《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

谈速度,此轮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彰显了湖南“深水区”改革的魄力和效率。看内容,明确了5年三步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意味着国家政策“落地”湖南,已由“概念”进入实质阶段。论实效,率先在浏阳、澧县、芷江改革试点,展现了湖南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

  《实施方案》的出台,为我省建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化改革、寻求制度突破的“敲门砖”,将为我省改革攻坚带来里程碑意义。

  于百姓,《实施方案》为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保护伞”。房本、地证“合二为一”,更好保障交易安全;农民依法、有序流转农村土地,吃了“定心丸”。

  于政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既减少了“多龙治水”,简政放权;又消除了“信息孤岛”,提升效率。

于市场,《实施方案》将减少分散登记导致的各种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重登漏登等问题,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以更好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基础。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这块“硬骨头”,湖南下了决心,花了力气,动了真格。

统一登记实施了,那登记之后呢?权利人能否真正及时便捷查询合法权益信息?改革配套的措施和地方性法规何时出炉?职责整合后各部门能否破除利益藩篱,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可见,《实施方案》的出台只是不动产信息整理、财产保护、公平交易的开端。实施过程中必然存在的问题,将倒逼相关部门拿出更大的勇气和魄力,去推动改革加速,打破以往积弊,继续“动真格”落实《实施方案》,以建立更加完善、公平、高效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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