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湘中明珠”绽放法治光芒

17.09.2015  18:32

  在湖南的地理几何中心,有一座城市,相传因处在天上28个星宿中的“娄星”和“氐星”交相辉映之处而得名,它就是熠熠生辉的娄底。

  这里,演绎了“血性”梅山文化的传奇,是拼搏争先的典范;

  这里,娄底儿女摘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殊荣;

  这里,开创了“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区)(冷水江市)、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和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双峰县)的辉煌;

  这里,年年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多次被推荐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从“血性”梅山文化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文明,400多万娄底人正在湘中大地上奏响和谐的最强音,谱写“六五”普法的华丽乐章。

     加强领导  

   法治建设强保障  

  “法治娄底建设是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次壮行。我们要创新管理,推进法治,维护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提高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水平,建设幸福娄底。”在娄底市“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上,市委书记龚武生掷地有声、信心满满。

  娄底市“六五”普法的大幕就此拉开——

  在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讲法、任前考法、年度述法;

  在社区,当群众遇到法律难题时,身边的社区律师会耐心“望闻问切”、解“疑难杂症”,“法律明白人”、“法治长廊”、法治社区公园及时为群众速递新法、新规;

  在农村,别出心裁的法治文艺节目时有上演,一个个寓教于乐的歌曲、小品将法律常识送到了群众“心坎儿”上;

  在企业,律师服务、法律顾问团保护企业健康发展;

  在学校,法治课堂、法治教育基地、“百名法官进学校”、“现场模拟法庭”培养着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组织领导保障。

  ——加强领导。成立了高规格的普法领导班子,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召开了“六五”普法启动大会,将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市委书记龚武生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等各种会议,研究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切实解决各类实际困难和问题。

  ——完善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运作机制,做到了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保障。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有效开展本单位普治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综治考核、三个文明考核等,形成了全社会共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经费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充实队伍。五年来,共建立了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团、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基层调解员、普法专干、普法志愿者等10余支普法队伍,拥有3万余名普法工作者,增强增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人员配备。如娄星区197个(社区)、30余所学校全部进驻执业律师,实现普法服务零距离。

       突出重点  

   法治宣传谱华章  

  法治宣传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对此,娄底市的决策者们有着共识:“普法的目标是引导全民树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观念。普法教育要讲求实效,不遗余力。

  然而,如何针对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年龄、不同生活习惯的人群,开展更加适合的宣传教育形式,成为摆在娄底市司法局面前新的命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娄底市司法局局长张喜群与他的同事走出一条道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等六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分类指导、分层施教。

  机关单位严把三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公务员年度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严把学法、考法、任用关。市“四大家”班子率先垂范,撰写法治论文、讲法治课、开展中心组学法等,全市上下讲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学校普法重在青少年。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积极构建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学校法治教育新格局;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周活动,针对中小学生不同年龄特点,采取法治讲座、文艺表演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双峰县教育局和双峰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了“百名法官进学校”、“现场模拟法庭”等活动,在当地激发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热情。

  企业宣传重诚信。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讲法1000余场次,为2000余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农村社区推陈出新。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系列活动,采取以案释法形式,引导农民和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将“法律明白人”培训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加大了法律明白人、村(社区)“两委”法治培训力度。5年来,建成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546个,农家法律书屋60多家,免费赠送村(居)民各类普法书籍200余万册,发放《维权一卡通》8万余张,为群众办实事2986件,帮助困难群众800余户,提供法律援助8635件,化解矛盾纠纷6.4万余件。

  一名名“普法使者”,持续不断地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将守法、护法的种子播撒在了百姓们的心田。

       创新思路  

   普法品牌有特色  

  在娄底市娄星区双江乡洪山村,一个占地面积达3000余平方米的法治文化广场异常显眼。走进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橱窗、法治灯杆牌、法治栏杆看板、法治石雕、法治休闲亭一一映入眼帘。

  “这是我们市第一个农村法治文化广场,自从建了这个法治文化广场,每天来这里的乡亲们都有好几百人。大伙在锻炼身体的同时,还可以学到一些法律知识,一举多得!”在法治休闲亭,刚锻炼完正在休息的洪山村村民刘大爷骄傲地告诉我们。

  据张喜群介绍,“开展全方位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根植于群众心中,让法治成为娄底市每个市民心中真诚的信仰”已成为该市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之一。

  娄星区双江法治文化广场还只是娄底市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小小缩影,娄底市法治文化建设  “遍地开花”,“硕果累累”——

  2014年出台《娄底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三年规划》,2015年出台《关于创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建成5个省级法治文化阵地、10个市级法治文化阵地、50个县级法治文化阵地的目标;

  创新宣传平台。巩固传统宣传阵地,普法宣传占领报纸、电视、电台、各级会议、培训机构、高校、协会;拓展新兴媒体,网站、法制手机报,手机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普法微博,紧跟潮流;法治文学、戏曲、动漫、书画美术作品层出不穷;

  着力推进法治社区公园、法治长廊等实体建设。市区两级投资60万元正在建设的早元社区法治公园让人期待,冷水江市建成布溪法治社区公园,娄星区建成双江法治文化广场和街心社区法治园地,新化县建成沿河风光带法治长廊,双峰县建成体育中心法治长廊,这些法治实体的搭建,扩大了法治宣传的对象,将法治融入老百姓的生活与血液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曾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娄底市狠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普法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早在1998年,娄底市便推行处(科)级领导班子成员集中轮训制度,健全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厅级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度述法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15年开始推行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到市委党校等培训机构公开讲法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培育法治思维和提高执法能力。

  火车跑得块,全靠车头带。5年来,共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集中学法3000余场次,其经验多次在全省会议上得到介绍和推广。

     普治并举  

   民主法治显成效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

  只有更好的普法,才能更好地守法用法。

  娄底市勇立法治前沿,在大力实施普法工作同时,以超越常规的胆识和魄力,多措并举开展依法治市建设,闯出了一条推进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的新路。

  依法行政促发展。娄底市党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各领域办事公开“四公开”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为突破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做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简化审批程序,市本级仅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72项,项目审批提速50%以上;出台了《娄底市重大行政程序规定》等法规性文件,围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了56项规章制度,使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公正司法保平安。切实加大警务、审务、检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娄底市公安局打造“平安娄底”,狠抓警务信息化建设,投入1.4亿元,启动“天网工程”,织严织密“5分钟治安控制圈”;市检察院建立和完善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民事监督案件受理工作新机制”,其经验做法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市中院率先在全省发布首个民事审判蓝皮书和行政审判“白皮书。

  基层法治顺民意。积极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等创建活动,在村(居)委会推广建立“法治工作站”,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动,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8个村(社区)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47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2家单位先后获得2011-2012年和2013-2015年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称号。

  专项治理暖民心。全市实施“法律顾问百千万”工程,大力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开展“牵手重点工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和“法援苍生、与您同行”法律援助系列服务活动。各级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积极组织开展了黄赌毒、盗窃抢劫、打黑除恶、假劣商品、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学校周边秩序、社会治安、打击PS犯罪等专项治理活动,提升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娄底市年年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一项项普法举措的贯彻落实,一个个法律宣传阵地的搭建,一条条法治理念的传播,让法治光芒辉映湘中大地。法治,正催生着娄底蝶变成璀璨多姿、美景如画的“湘中明珠”。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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