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既陪又审,有职有权

13.05.2015  17:06

      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曾妍 刘方勇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无袍法官”。2015年5月1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10周年。
      5月12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近10年来,我省法院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扩大,到目前,全省共有人民陪审员10500人活跃在审判一线。
      “无袍法官”达10500人
      全省各地法院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群众威望高、善于做群众工作作为主要标准,把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关。
      全省10500名人民陪审员中,基层干部3315人、专业技术人员991人、工商业人员747人、社区工作者1416人、普通居民1126人、农民962人、进城务工人员142人、其他人员507人,基层群众比例占56.1%。
      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飞跃介绍:“人民陪审员基于他们的代表性、专业性、同情心和同理心,他们可以阐述自己的观点,表达自己的意见,在协调法、理、情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
      仅2014年,全省基层法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10580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100227件,参审率达94.73%。
      随机抽取  确保公正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把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和望城区人民法院纳入全国首批人民陪审工作改革试点法院范围。这两家法院做出了有益探索。
      在天心区人民法院,对于陪审员的参审,先由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成员与立案庭专人在庭前一个星期随机抽取,人选确定后再电话一一确认能否到庭参审,不能参审的再重新抽取,开庭前一天系统自动短信提醒陪审员参审事宜。
      望城区人民法院自主开发了人民陪审员参审随机抽取计算机软件。自2014年4月全面运行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零陪审率由34%降至0,参审面达100%。
      省高院制定了《湖南省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选任与名额确定、培训、权利与义务、参加审判活动管理、考核与奖励、职务任免、经费管理等“七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和量化。目前,全省超过90%的法院的陪审工作经费有基本保障,并呈逐年递增趋势。
      2005年以来,全省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达5万余人次。自2010年开始,省高院还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到全省法院司法状况考评内容。
      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意义重大
      2014年4月,长沙发生一起4死2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一名死者亲属将车主(湖南一位明星艺人)、酒店、保险公司等7名被告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
      2014年9月4日,该院由2名审判员和5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从人民陪审员信息数据库综合组和专业组中分别随机抽取,代表新闻、社区、妇联、交通等5个界别的5名人民陪审员就案件争论焦点,轮流向原被告双方发问。
      2015年2月16日,该院对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判决结果完全由合议庭成员投票决定。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高飞跃说。
      链接:2015.5.13《湖南日报》政治版头条 http://hnrb.voc.com.cn/hnrb_epaper/html/2015-05/13/content_971113.htm?div=-1

来源:湖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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