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宁推行“负面考核” 树立干部“底线”意识

18.11.2014  18:05

  湖南新闻网新宁11月18日电 (通讯员 杨坚 李志强)17日,湖南新宁县一批新提拔重用的干部陆续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但在此次该县县委管理干部调整中,还有20名干部因“负面考核”不合格暂缓提拔。

  近年来,新宁县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推行“双线”考察法,通过明线考政绩,暗线察民意,科学选人用人,得到全县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今年,该县为了改变过去唯GDP的思想,在干部考察中再次创新管理模式,推出了“负面考核”制度。该县在干部调整方案中明确规定,凡是有以下四种情形,不得提拔重用:乡镇在全县绩效文明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的,党政“一把手”不得提拔重用;乡镇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信访维稳、优化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民减负等七项“底线工作”在上年度排名全县倒数第一的,分管领导不得提拔重用,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干部均不得提拔重用;分管的其他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县排名倒数第一的,该分管领导不得提拔重用;因分管或负责的工作被上级主管部门问责的,不得提拔重用。

  自去年开始,该县就对这项制度进行了探索。去年的一次干部调整中,一名副乡长因工作业绩差,在班子民主测评时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被改成非领导职务,该名干部在新的岗位上一改过去工作懒散的状态,今年负责的烟叶生产工作位居全县先进行列,因工作成绩突出,在这次干部调整中,该名干部被重用为乡党委委员。

  如今,负面考核开始成为新宁县一些“无为”干部头上的“紧箍咒”,广大干部在思想上也受到了很大的触动,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了。该县黄龙镇的一名干部说,“负面考核制度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状态,干部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没有忧患意识了,通过这样一些举措,更加增强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和干成事的热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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