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劲夫:湖南: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升级版”

24.11.2015  04:02

  

  (《中国社会报》2015年11月6日8版)

  李劲夫

  湖南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省民政厅、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始终坚持以“理顺管理体制、扩大组织覆盖、充分发挥作用”为目标,立足于建,着力于管,不断创新党建活动载体,着力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升级版”,取得了良好成效。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明显健全。2011年4月,中共湖南省委批准成立省社会组织党工委。2013年8月,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省社科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2014年3月,省委组织部、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省社会组织党工委按照省委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建立了与社会组织“同登记、同年检、同换届、同评估、同考核”的“五同”模式。全省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抓总、社会组织党工委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有力促进了社会组织党建任务的落实。

  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面明显扩大。湖南运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13个市(州)和65个县(市、区)建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组织因会施策,一会一策,通过独立式、联合式、挂靠式、委派式等形式,在3736个社会组织组建了党组织,组建率达到了96%,其中党委61个、党总支78个,独立党支部2452个、联合党支部544个、临时(挂靠)党支部601个,管理党员6789名。

  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明显发挥。湖南省社会组织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基础更加扎实,制度更加健全,活动更加正常,有效地带动了社会组织内部规范管理。如湖南省浙江商会党支部等10家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的领导下,联合发起倡议,积极参与建设公益慈善事业,先后募集善款物折价200多万元,结对资助邵阳市双清区弱势群体和贫困孩子。

  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如同给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下了场“及时雨”。湖南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立即组织专题培训班,学习贯彻《意见》,一致认为《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亮点。

  定位更加清晰。《意见》规定,“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包括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6个方面。这一功能定位,要求社会组织必须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

  要求更加具体。《意见》不仅针对社会组织数量大、种类多、差异明显和从业人员中高知识群体聚集的特点,对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明确了3条具体的途径,对开展活动作出5个方面的强调,还从4个方面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

  保障更加有力。《意见》从3个方面强调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并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活动场所建设等做出了明确指示。《意见》提出要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要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理顺管理体系,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省(市、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

  《意见》的下发,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尚方宝剑”。重点是“四个着力抓好”。

  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思想建设。《意见》提出要“保证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就是要在社会组织中深入宣讲和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社会组织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以鲜明的政治态度跟党走,成为党和政府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助手。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用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四个全面”武装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立健全“双培”机制,将社会组织中的业务和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将党员培养成社会组织骨干,强化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工作基础。

  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阵地建设。《意见》特别强调,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强化基础保障”。湖南从健全阵地保障机制入手,建立能容纳全体党员开会、学习、座谈交流等活动的党员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桌椅、电教设备、学习资料及其他辅助设施,确保党的活动开展有保障。结合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各社会组织党工委通过抓紧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考核细则,每年组织一次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整顿不合格党组织,始终保持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和健康发展。

  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作风建设。《意见》要求“紧扣党员实际创新教育管理服务”“贯彻从严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湖南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办法,严格社会组织擅自组织开展评比表彰以及对企业进行排名等活动,加强社会组织收费收入管理,杜绝社会组织各种乱收费现象。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做好在社会组织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工作。

  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廉政建设。湖南省把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治理,整治社会领域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把清理规范、专项治理、执法检查和专项督察有机结合,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行业、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重点领域的清理整顿,完善社会组织监管制度。按照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要求,在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的同时要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改革优化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推行基金会抽查审计。制定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意见,推动建立多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加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提高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探索对离岸社团、网络社团的监管措施。转变管理方式,加快职能转变,加强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负责人管理、责任追究和资金管理等制度,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提高社会组织诚信度和公信力。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理顺党建管理体制,强化党组织书记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速推进“四个全面”在社会组织中的实践,打造湖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升级版”。

  (作者为湖南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省民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