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惩治“为官不为” 倒逼作风转变

28.02.2015  00:57

  中新社长沙2月27日电 (记者 白祖偕 刘双双)“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这种过去抱有的官场心态在中国内陆省份湖南将不再行得通。湖南各地“划红线”、“抓问责”,铁腕整治为官不为,净化政治生态环境。

  湖南南大门郴州从最具代表性的行为入手,实行“五个一律问责”:执行党纪政令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一律问责;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的一律问责;跑门子、乱班子,谋人不谋事,结小圈子的一律问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拖拉、态度生硬,不尽责的一律问责;管理不严,对存在的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当老好人的一律问责。

  郴州小东江沿岸部分绿化带苗木被山羊吃了,资兴市东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2名干部因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被认定为“不作为”被追责;嘉禾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局有关人员因延期申报立功、嘉奖表,“慢作为”被通报批评……据郴州市纪委统计,截至2014年12月25日,2014年郴州市作风大整顿活动共问责人员1347人,包括问责处级干部10人。

  湘潭则将惩治“为官不为”写进《市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出台《关于惩治30种“为官不为”行为的规定》。如有涉及30种“为官不为”行为的任何一种,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问责,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公开检讨、停职检查、引咎辞职、降职、辞退等11种。据统计,近5个月来,湘潭市有156名干部因不作为被问责。

  严厉的问责机制给为官不为戴上了一道“紧箍咒”,湖南各地掀起整治“庸官”之风。

  “让一心为民、真抓实干的干部真正得到重用,让投机钻营、作风漂浮的干部无以得逞、受到贬责,让敢于担当、有本事、善成事的干部有舞台、能成事,让推诿扯皮、得过且过的干部挪位子、无市场。”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态度鲜明。

  如今,不少地方打破固化思维,探索建立“负面考核”等机制倒逼作风转变。新宁县的一次干部调整中,有20名县委管理的干部因“负面考核”不合格而暂缓提拔;郴州制订出台《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规定》,打破“不犯错误不下来”的思维定势,先后对9名经考核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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