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原副市长李自成受贿案开审

20.04.2016  00:03


庭审现场 法院供图 摄

  湖南怀化原副市长李自成受贿案开审 被控非法收受财物470万

  中新网长沙4月19日电(记者 傅煜)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19日,湖南怀化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自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在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自成被指控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文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0.15万元。

  1959年出生的李自成系湖南辰溪县人,主要工作经历均在怀化,历任沅陵县委副书记、县长,沅陵县委书记,溆浦县委书记等职,2013年3月开始出任怀化市副市长。2015年5月,李自成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湖南省纪委立案审查。2015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6年3月至2015年春节期间,被告人李自成利用担任沅陵县县长、县委书记,溆浦县委书记,怀化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在沅陵县和溆浦县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李文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70.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李自成、李文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的庭审从上午8点30分开始,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下午3时休庭。部分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100余人参与了旁听。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