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局市合作共推气象现代化

06.01.2017  00:01


湖南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浩与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益丈签署合作协议。 摄影:孙姣


局市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现场各位领导合影 摄影:孙姣

      12月27日下午,湖南省气象局与娄底市人民政府就共同推进气象服务娄底经济社会发展签署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举行。湖南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浩,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益丈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
      湖南省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常国刚和娄底市委副书记何文君代表双方致辞。娄底市政府有关部门、湖南省气象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等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将按照“需求牵引、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共同加强对娄底气象工作的领导,共同推动娄底气象现代化建设,重点在五个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共同推进娄底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建设。建设集气象探测、现代化气象业务平台、科技创新、技术保障、科研实验、教育培训、应急指挥等于一体的娄底市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中心。二是共同推进城乡气象服务均等化。稳步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创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市)和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加速区域自动气象站网的升级改造,整合、完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切实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直通式气象服务。发展城市气象服务,积极探索和推进城市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和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城市环境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促进旅游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共同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建设娄底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以及作业指挥系统;加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建设;引进飞机人工增雨作业,与地面作业互为补充;建立专兼职结合的人工影响天气专业化作业队伍。四是共同推进娄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形成市、县(区)相互衔接、规范统一、权威畅通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根据规定及时有效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四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五是共同推进娄底气象工作法治建设。全面落实气象行政审批改革事项,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防雷减灾管理、气象设施探测环境保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人工影响天气等方面的社会管理职能,完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努力推进气象工作法治建设。
      据了解,为促进合作协议的落实,娄底市人民政府与湖南省气象局将建立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合作机制。面向娄底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求,分析评估合作进展情况,督促合作协议贯彻实施。
      此外,何文君一行还参观了湖南省气象预警中心公共气象服务平面和预报预测业务平面,对预测预报、气象服务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对气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