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湖南国土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让老百姓搬得走留得下生活好

01.06.2016  06:04

红网长沙5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冯钧 通讯员 万波)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实施的重大专项扶贫工程。初步核实,“十三五”时期,湖南需要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的深度贫困群众超过80万人。如何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让贫困百姓搬得走,安居乐业?今天在长沙举行的国土资源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培训班透露,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对易地扶贫搬迁将给予政策和审批方面的倾斜。今年年初,湖南省发改委、扶贫办、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和人民银行长沙支行联合印发通知,对“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提出实施意见。湖南将用5年时间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80万左右人口搬迁任务。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无水源、生产资料缺乏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2015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针对不同的安置方式,国土部门优化了相关审批措施。对于分散安置的易地搬迁户,将允许其跨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户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宅基地的审批必须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对于符合规划、要件齐全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于集中安置的,人均建筑面积一般不得超过25平方米。易地扶贫安置点建设将全面纳入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充分考虑扶贫搬迁户的生产生活用地需求,确保易地扶贫安置点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散安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现有模式优先予以保障,对于集中安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直接上报,应保尽保。湖南还将创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全省将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出地全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拆旧复垦区,其老宅基地和相关配套设施必须限时完成拆除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指标向扶贫搬迁任务重的地区倾斜,由省国土资源厅根据扶贫搬迁规划直接予以保障。在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时,允许其预支建新指标用于集中安置区或分散安置户的农宅建设。拆旧区验收确认后,如建新指标在县域内尚有结余,允许其在省域内有偿流转,所产生的增值收益,优先用于向投融资主体或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金勇章表示,要用好用活政策,让老百姓既能搬得走,搬走后留得下、生活得好。而为了将易地扶贫搬迁做到精准管理,各级国土部门将对每一户搬迁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并充分利用湖南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对该项工作进行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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