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向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亮剑

29.04.2016  11:32

  4月26日,湖南省食药监局在全省部署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挂靠、走票”,以及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期4个月,将持续至8月底结束。

  近年来全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强力推进药品GSP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断加大药品流通监管力度,市场秩序持续改善,但少数企业钻监管法制机制不健全的空子,采取擅自篡改计算机数据等各种隐蔽手段,规避执法检查,挂靠、走票、虚构药品销售流向、未按冷链要求储存运输药品等违规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湖南食药监部门将对经营规模与实际销售额存在明显差异的企业、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量较大的单一品种的供货企业、个别药品购销价格明显不符合市场行情的企业、频繁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企业、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国家专管药品的企业、有冷链药品经营范围的企业,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医院周边的零售药店等7类企业进行重点整治。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5月底以前,全省所有药品经营企业要完成自查自纠,企业法人代表要向当地食药监部门署名报备自查及整改报告。6至7月,各市州食药监局对本辖区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8月,省食药监局根据各地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湖南省食药监局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务必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问题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对严重或屡次违反药品GSP的,按照管辖权限,及时依法依规撤证或吊证;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据了解,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行为,就是无证人员以有证企业的名义,并利用其提供的便利条件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走票”行为,则是无证人员借用有证企业的票据、证照,在支付一定的税款及费用后,使其药品销售行为合法化的行为。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不仅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而且造成药品质量管理“体外循环”,极易发生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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