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启动三经普课题招标

11.11.2014  12:17

   本报记者徐林 通讯员彭颖长沙报道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研究工作,近日,湖南省经普办对外发布了《关于开展湖南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该项工作在湖南的全面铺开。

  《通知》明确规定了研究课题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研究程序、招标立项申请书、研究经费、中标者责任和义务等。本次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分为10个重点研究课题和30个专项研究课题,研究范围涵盖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服务业、交通、信息、文化、旅游、餐饮、批发零售等二、三产业,研究内容涉及经济增长、产业升级、创新型湖南建设、开放型经济、产业园区、金融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低碳经济、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服务、科技创新、文化产业、非公经济等。课题投标申报将于11月25日截止;12月25日前,公布中标单位;2015年4月底前,各中标单位提出研究课题成果鉴定申请;5月底前,完成课题评比,并按重点研究课题、专项研究课题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为落实课题投标招标工作,10月27日下午,湖南省经普办专门召开研究课题招标通气会。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省经普办主任戴乐平就如何开展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戴乐平指出,省统计局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期望颇高,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精心研究,力争出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他强调,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确保研究质量。研究课题必须以经普数据为研究基础,可拓展数据来源与资料补充;必须认真开展研究分析,不能采取简单的拿来主义、不能拿现成的结论作为研究结论,要有独特的研究成果;必须形成统计《决策咨询报告》,利用《决策咨询报告》这个平台来扩大研究课题的影响。要不断强化组织保障。要做好衔接,确保普查数据汇总口径的一致性、数据的一致性,各专业处室应对非专业处室、外部门在数据提供方面给予支持,鼓励联合开展攻关、分析研究工作;要做好组织协调,省经普办要在数据提供、课题选题、经费支持等方面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协调工作;要做好工作调度。各课题主要负责人要积极督促、推进课题研究工作,省经普办要定期通报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确保所有课题按时按质完成。

  会上,省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人介绍了研究课题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提出了课题初步申报意向和研究工作建议。省统计局有参与课题研究意向的处室负责人和省经普办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目前,各市州经普办、省直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经济研究机构、省经普办各工作组正在紧锣密鼓的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文章刊发于2014年11月4日中国信息报《统计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