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游客上榜黑名单 因打伤导游拉黑两年

18.12.2015  11:05

  红网长沙12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吴和健 邓蓉 实习生 张力文 陈姣)12月16日,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公布了第四批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被称为“游客黑名单”)。名单共涉及3个事件、5名游客。其中,有一名衡阳的黄姓男子。

  到目前为止,全国“游客黑名单”中共有16人,黄某是湖南上榜的第一人。

  黄某因何事上了“黑名单”?

  国家旅游局官网和四川旅游政务网相关新闻显示:游客黄某(男,湖南省衡阳市人)一家3人,于2015年8月23日参加一旅行社组织的赴都江堰青城山一日游。因其小孩身高超过1.2米,景区工作人员要求补票(旅游合同中不含小孩景区门票费用)。随团导游罗某与黄某沟通,但黄某将门票费用扔在地上并要求罗某捡起并代为购票,随后罗某与其发生争执。因情绪激动,黄某将手中茶杯砸向罗某头部,造成其头部受伤。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黄某负有全部责任。鉴于黄某认识情况较好,公安机关决定不作出刑拘以上的处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黄某赔付罗某医药费25000元。

  国家旅游局公告表示: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第五条规定,经“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认定,将游客黄某列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而且,黄某的不文明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7年12月15日。

  “当时是旺季,(打人)这个事情造成的影响很大。”17日下午,成都旅游导游协会副会长贺亚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黄某的事情最后处理得较圆满,但“旅游是个大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影响

  旅行社将重点关注“黑名单”游客

  湖南男子黄某上了旅游局的“游客黑名单”,这意味着什么?

  湖南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胡金文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这么表示:这对个人以后的出游影响并不是很大,但是在旅行社报名过程中,旅行社将会对其多一分考量和评估,或许会让该游客作出文明旅游等相关承诺。另一方面,如果旅行社允许游客入团,也可能会安排导游对其进行重点提示,要求其在尊重旅游秩序的同时,也要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规定:“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旅游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

  办法中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游客信息有保留1-3年的期限。对此,游客如果觉得处理不妥,也可以向作出处理的当地旅游部门进行申诉。

  “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限期公示,有积极的警示教育意义,其目的是规劝游客文明旅游。”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刘亮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同时提醒说:“但个人如果认为国家旅游局的公示行为侵害了人身权,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其公示内容,也可以一并请求对国家旅游局制定的该办法进行审查。” 记者邓蓉实习生陈姣

   七类不文明行为可被“拉黑

  办法规定对七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拉黑”:包括扰乱公共汽车、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地文物古迹;参与赌博、色情、毒品或危险性活动;严重扰乱旅游秩序和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

  目前,国家旅游局的“游客黑名单”中共有16人。其中第一个是泰国团队游回程中,用热水泼空服人员的女游客。今年五一前夕,游览红色旅游景点时攀爬红军雕像照相,被其他游客曝光的陕西男子也在黑名单中。此次和黄某一起被公布的人里,四川的两女一男因为同一事件被“拉黑”。10月份,这三人在柬埔寨暹粒乘机回国。因为前排座位不愿调直、后排入座时扯到其头发而发生争执。最终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误约1小时。

   黑名单”游客可由社会举报

  在景区乱刻乱画、在公共场合吸烟、排队时乱挤乱插……湖南各大旅游景区中,这些不文明现象也很多。不过,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胡金文介绍,到目前为止,湖南还未向国家旅游局上报不文明行为记录。黄某为何上了国家的“游客黑名单”呢?办法中规定: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报送,或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会举报等渠道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