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临近,文明祭祀防火于未“燃”

29.03.2016  09:14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长沙县发布禁火令,并开展消防演练。图为在江背镇开展消防演练。曾诗怡 摄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3月29日(记者 蒋志斌)清明节即将到来,森林防火将面临重大考验。长沙县发布禁火令,明确全县所有山林及周边100米范围内禁止野外用火。禁火令期间,严禁烧荒、烧田埂、烧稻草、烧土火灰、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丢烟头火种等其它野外用火。

  为做好山火扑救准备,昨日县农林局森林防火办组织水车队及乡镇水泵队开展消防演练。

  当日上午10时许,在江背镇乌川水库旁的山林附近,县农林局森林防火办组织的消防演练正在有序进行。随着指挥员的一声令下,50余名民兵立即行动,寻找水源、铺设水管、开阀门、灭火……只见三台远程高压消防车及两台水泵喷出一条条长长的水柱,对着“假想敌”进行灭火。“演练的任务就是让民兵熟悉地形地貌、检查装备是否可用。”县农林局森林防火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在江背镇开展消防演练外,森林防火办还前往福临镇影珠山、路口镇大山冲森林公园、北山镇明月村,联合当地水泵队进行演练。

  目前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入了紧急状态,县农林局森林防火办水车队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他们就能立即赶往现场。如市民发现火情可及时拨打电话84013119或当地政府电话进行举报,禁火令将持续到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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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放千余份禁火令倡导文明祭扫

  星沙时报讯(记者 罗展 通讯员 缪威 曲直)清明节即将到来,目前已进入春游踏青和扫墓祭祀活动高峰期,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从3月28日到4月1日期间,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三分局组织人员在金井镇、高桥镇、安沙镇等火灾多发地区,向群众发放禁火令。

  根据禁火令要求,长沙县所有山林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的野外为禁火区域,禁止区域严禁烧荒、烧稻草、燃放烟花爆竹等其他野外用火,禁火期一直持续到4月30日。  今年一季度,县行政执法局三分局查处涉火行政案件9起,行政处罚8人,长沙县森林公安查处了涉火治安案件2起,治安拘留2人。马上就要到清明节了,建议市民在清明祭扫的时候能选用花祭等文明祭扫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刑事案件查处。”县行政执法局三分局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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