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召开 审议行政审批改革“1+3”清单

13.12.2014  11:15

  12月12日上午,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听取关于湘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3”清单管理模式有关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 全市 水利建设和河道保洁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等。

  湘潭市领导谈文胜、杨广、杨扬、苏健全、戴德清、陈小山,市政府秘书长杨英杰参加会议。

  今年来,按照湘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湘潭制定了《湘潭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并在学习吸收其他市州“三单管理”优秀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1+3”清单(“权力总清单”和“负面清单”、“流程清单”、“监管清单”)管理构想,以更加全面有效地落实国省推行的“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目前“1+3”清单均已完成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在目前已编制完成的权力清单中,全市拟保留的行政职权总计5721项,非行政审批的其他行政职权5425项。行政审批清单清理后形成拟保留、拟下发、拟承接、拟取消、拟合并、垂直管理单位拟保留6个职权目录,其中40家市直部门拟保留的市本级行政审批271项,与去年末的334项相比,精简了19%;拟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2项,拟承接行政许可事项34项,拟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8项,拟合并行政审批事项82项,8家垂直管理单位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26项。

  负面清单主要包括企业投资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用地审批管理、工商登记管理、城区区域发展等5个子项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20多个门类。流程清单实现了办事程序清楚、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时限原则上要求压缩到法定时限的1/3,其中压缩2/3以上时限有286项,占总事项的87.2%。监管清单方面,针对48家单位的296项行政审批事项及其70个子项,一一建立行政审批监管清单。

  会议对各项清单进行了审议。会议要求,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3”清单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承接好下放的权力,对保留在市本级的审批权力要按照清单用好、运行好。同时要下定决心,将保留的行政审批权统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并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权力在“制度的笼子下”阳光、高效运行,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改善政务环境。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全市水利建设和河道保洁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我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好全市水利建设工作,同时将加强河道保洁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解决好老百姓安全用水问题,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同时要按照属地原则,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努力确保全市河道、撇洪渠及水库干渠的卫生和安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开展《湘潭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工作的情况汇报》、关于湘潭政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情况等相关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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