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检察:女毒贩外逃十年 吞下异物也难逃刑罚

27.07.2018  13:44

  

  湘检网讯(通讯员 彭小利)女毒贩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时因怀孕未被羁押而一直外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吞下异物企图以此逃避法律处罚。近日,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在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通力合作下,几经周折最终将外逃近十年的罪犯殷某收监执行。

  今年40岁的殷某系湖南株洲人,2008年5月27日殷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08年6月10日判决生效。判决时,殷某因怀孕未被羁押,哺乳期满后殷某一直外逃。

  2016年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对其进行网上追逃。2017年2月14日,殷某被民警抓获,在被送交看守所执行时,体检发现殷某消化道有异物,看守所不予收押。殷某趁机逃脱。

  2017年11月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对其再次网上追逃。2018年5月3日,殷某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在进行交付执行入所体检时,发现殷某消化道仍有两个金属异物存在。

  殷某被带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发现其消化道中有螺丝钉、戒指、回形针等三个金属物。原来殷某为逃避法律制裁,不惜伤害身体吞下金属物体,企图逃避刑罚。医院给殷某服用了助排药物,期间为了防止罪犯出现意外或再次逃脱,民警24小时保持高度警惕。

  数日后,殷某的消化道已无金属,体内异物全部排出。后经过再次入所体检,法院最终将殷某交付看守所执行。至此,经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在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通力合作下,外逃近十年的罪犯殷某最终被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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