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淘汰黄标车2309辆

01.11.2016  12:40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1月1日讯(记者 罗展)如何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减少长沙县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和提升全县环境空气质量?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黄标车及老旧车“百日清零”相关工作调度会获悉,即日起到12月31日,长沙县集中开展清零行动。到今年12月31日前,长沙县需淘汰黄标车2309辆。长沙县领导毛葵参加会议。

  前期,《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出台,长沙县环保局为确保县域内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序开展,已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专门的服务窗口,市民可前往咨询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相关事项,了解办理程序,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据了解,黄标车也称为高污染排放车辆,指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主要是指2000年7月1日以前上牌的轻型汽油车,大多使用化油器)和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主要指2008年7月1日以前上牌的轻型载客类柴油车和重型柴油车)。老旧车是指未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汽车。“一辆普通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8辆国IV标准车的排放量,已成为影响大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对空气造成的污染不可低估。”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按照“先淘先补、先淘多补”的原则设定基准,根据淘汰时间等条件分别按基准标准100%、80%、60%和40%的标准予以差别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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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标车申报及提前淘汰补贴 申报流程

  车主自行登录长沙市环保局网站→点击页面左侧“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进入“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业务管理系统”→点击“黄标车淘汰车辆登记”进行用户注册登记、填写淘汰车辆信息申报(注:个人车辆车主需提交: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单位车辆需提交: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车主也可前往长沙县政务中心二楼北边14号环保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可协助您办理,咨询电话:84872352。

  2016年10月1日—12月31日,市民申请淘汰的车辆,享受基准标准的80%

  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标准(基准)如下:

  车型               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12000元

  报废中型载货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8000元

  报废轻型载货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报废微型载货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报废大型载客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报废中型载客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2000元

  报废1.6升及以上排量轿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3500元

  报废1.6升(不含1.6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及专项作业车 每辆补贴人民币2500元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