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气象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01.12.2016  15:33
      近日,涟源市财政局下发涟财综函〔2016〕197号,同意在《涟源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中增加“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设备保障和人工影响天气装备检测、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服务和农村气象信息服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4个项目,并由市气象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涟源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操作规程,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采取“政府承担、定额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购买服务机制,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由市财政局下发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对纳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此次气象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是地方政府对气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将推动基层气象服务工作社会化, 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气象公共服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