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

05.05.2015  17:27

4月初,涟源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涟源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从今年4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划分等级、建立台帐,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限期整改到位;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切实履行实施责任主体,要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细化大检查方案,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认真组织各村、社区开展排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此次检查的范围将覆盖市经济开发区和全市所有有废水、废气、废渣及核与辐射、噪声等污染物排放行为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及外省驻涟单位)。重点对经济园区环评制度执行和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企事业单位环评审批及“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排污许可证办理、动态监测、危废管理和历史遗留隐患治理与管控情况,以及对各类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影响生态环境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到发稿时,该市环保局已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检查企业95余家。下达限期整改正通知书9份,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人,调处各类环境污染纠纷60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3家,正在立案查处违法企业9家。同时,针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自责任,限期完成整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