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嘱托上交涉嫌受贿所得 女儿取走拒退缴获罪
02.10.2015 14:25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原来,2013年9月,李某的父亲李某甲因涉嫌受贿被羁押在衡南县看守所,期间,李某去看守所会见父亲李某甲,李某甲将自己涉嫌受贿的5.5万元银行存折及密码告知李某,并要求其退缴给检察机关,后李某将存款取出但拒不退缴。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窝藏、转移,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因其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且系初犯,遂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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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2015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