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纪委整顿违规经商:公务员不得开网店做微商

10.12.2015  09:18

  浏阳市纪委清理整顿国家工作人员中八类违规经商情形

   星辰在线12月10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颜开云 通讯员 黄康) 你的微博、微信朋友圈中,也许偶尔能见到某些在机关单位上班的朋友刷屏代购、卖东西,如今在浏阳,国家工作人员开网店、微店等利用互联网平台参与商事活动的,已被明确为违规经商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日前,浏阳市纪委、监察局印发《浏阳市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决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八类违规经商情形进行清理整顿。

  “一些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亲属经商办企业”是省委巡视第八组向浏阳反馈的巡视意见之一,为了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从业行为,浏阳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该市开展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据了解,八类违规经商情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休后3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在所在部门涉及领域以自己或亲属、集体等名义投资入股、入干股或进行其他营利活动,以及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从事各类有偿中介活动的;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强揽工程项目和转让获利的;以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浏阳市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工作人员开网店、做微商,也纳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利用互联网等平台销售、处置自己使用过的旧货及闲置物品等非商事行为,可不纳入自查范围,但如存在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从事上述活动的,应按违反工作纪律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