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将官员应诉纳入考核 副市长主动出庭

09.12.2014  12:14

  12月3日,湖南省浏阳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民告官”案,浏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熊清溪作为市政府代理人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告官”案,这在浏阳法院并非首例。早在今年3月,百姓杨龙状告浏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社局“一把手”和分管负责人均出庭应诉。

  在以往,“民告官,不见官”是常态。而今,官员出庭应诉逐渐成为常态。

  今年2月19日,浏阳市在全市率先出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把行政负责人出庭纳入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年终目标考核范围。

  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浏阳法院行政庭庭长陈贤良解说,浏阳法院配合加大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全年行政案件应诉率达到了100%。 他认为,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必须构建规范化的化解行政争议的互动联动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进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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