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一万元奖励
(浏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正在执法。资料图)
星辰在线2月15日讯(通讯员 罗时茂) 浏阳市首次对环境违法行为设立公众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10000元。记者今日了解到,覆盖浏阳全域的史上最严环保“春雷行动”目前正在层层加码、纵深推入。为发动全市人民的力量,全力打赢环保攻坚战,浏阳市环委会向社会发布《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开始正式实施。
群众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以拨打12369或83620848,也可以通过环保部门政务网站“在线举报”专栏在线提交举报信息,或者给浏阳市环委会来信、来访。经环保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并对被举报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被举报人行政处罚金额5%(最低50元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奖励。对该环境违法行为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对举报人参照被举报人刑事罚金数额的 5%(最低5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给予奖励;没有被处以罚金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
要想获得奖励,举报人需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反映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如照片和录像等,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举报人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一经查实,取消其奖励资格,收回奖金,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浏阳市环保部门或各乡镇(街道)环保站工作人员假举报骗取奖励的,一律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办法》还明确规定,浏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受理举报后,无正当理由不予及时调查处理的,或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或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举报人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