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流通领域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通知

26.04.2017  21:05
                 湘商流通[2017]19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企业集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的函》(湘处非办函[2017]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要求组织本辖区内企业集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流通领域、重点是典当企业内外部集资涉及的人数、资金规模、风险敞口等底数。对于排查出的风险问题,要稳妥制定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在依法规的前提下,把握节奏、内紧外松、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认真总结排查情况,填写附表,并提出防范此类风险的措施建议,于2017年5月10日前报送省商务厅流通处。联系人:郭昭、吕静;联系电话:82295832、85281223。
  特此通知。
  附件:流通领域企业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商务厅
                          2017年4月24日
 
企业集资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