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联络站”“流动维权岗”打通服务非公企业“最后一公里”

17.06.2017  01:4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延伸检察机关对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人士的服务职能,衡阳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在7家非公有制企业设立“检察联络站”和“流动维权岗”,旨在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济、依法维权、犯罪预防、普法教育等“上门定制式”法律服务。

  

     

  6月15日上午,市检察院组织市司法局、7家非公企业代表、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代表等召开了简单而隆重的授牌会议。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洵、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鹰分别宣读了《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设立“检察联络站”“流动维权岗”的实施方案》和《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衡阳市司法局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设立“流动维权岗”的实施方案》。两个方案明确了本次设站建岗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工作职能和工作保障。

  

  授牌仪式结束后,省人大代表、湖南旺华萤石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罗芳初作为挂牌企业家代表讲话指出:“这是一个创新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对企业的真关心,感谢你们给我们搭建起的这个平台,这使我们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更加充满信心”。

  

  市检察院对口服务部门负责人、职务犯罪预防处陈益群处长表态:“我们将借助这个平台,立足职能,精心谋划,用我们的一技之长和满腔热情为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积极作为。

  

  最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纪检组长费旭东强调:“衡阳市院党组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服务地方经济,特别是非公经济,这次活动只是一个新的开始,我们将进一步改进方式,完善制度,拓展思路,推动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企业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发展完善,进一步构建起‘亲’‘清’新型检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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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媤椬(实习)       审核: 江世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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